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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代理人《土地登记代理实务》复习资料:行政诉讼程序

来源:中华考试网  [ 2016年3月28日 ]  【

  行政诉讼程序

  一、起 诉

  (一)起诉的涵义与类型

  在行政诉讼中,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法请求,要求人民法院通过行使审判权,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起诉是原告行使起诉权的单方诉讼行为。行政诉讼中的起诉有两种类型:

  1.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必须经过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没有选择复议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经复议后向人民法院起诉

  又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经过复议程序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当事人经过了行政复议,而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二是虽然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必须经过复议才能起诉,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选择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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