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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设备监理师合同管理章节讲义:第一章第三节招标投标法律制度_第3页

中华考试网  [ 2017年5月4日 ]  【

          ○11、对投标人有哪些要求?

  〈1〉除科技项目允许个人参加外,其余项目投标人应是法人或其它组织

  〈1〉 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 应具备国家有关规定的资格条件

  ○12、投标人哪些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禁止性义务9个不得,P56)9个不得

  (1)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

  (2)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公共或他人利益

  (3)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4)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

  (5)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6)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7)违法分包

  (8)与招标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9)中标人不履行义务或转让中标项目

  ○13、对投标文件有哪些规定?

  (1)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在规定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

  (3)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

  (4)载明分包工作

  ○14、对联合体投标有哪些规定?

  (1)成员应为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2)各成员均应具备相应的能力和规定的资格条件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在投标前应先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

  和责任,并将该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

  (5)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

 

  ☆15、《招标投标法》对开标有哪些规定?

  〈1〉开标时间。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

  〈2〉开标地点。应在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

  〈3〉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4〉开标程序

  1 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由投标人或推荐的代表或公证机构)

  2 当众拆封

  3 宣读主要内容(名称、报价等)

  4 记录、存档

 

  ☆16、《招标投标法》对评标委员会有哪些规定?

  〈1〉应由招标人组建

  〈2〉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专家(8年相关经历、高工)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其余是招标人代表)

  〈3〉专家应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4〉评标专家与投标人无利害关系[也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财物、好处

  〈5〉成员名单应保密[参与评标的成员不得透露评标情况

  ☆17、对评标过程有哪些规定?

  (1)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独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招法38)。初评(响应性,有效性);详评(按评标标准和方法评审比较)

  (2)可以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说明

  (3)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

  方法:

  ①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也称评标价法)

  ②综合评估法(也称非最低价中标法)

  (4)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

  人

  (5)确定中标人(由招标人在推荐候选人中确定或直接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

  〇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候选中标人)就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18、《招标投标法》对确定中标人后,对招标人和中标人有哪些规定?

  〈1〉发中标通知书并通知未中标人

  〈2〉双方受中标通知书约束。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〇 招标人不能改变中标结果

  〇 中标人不能放弃中标项目

  否则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损失)

  〈3〉30天内订立书面合同,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协议。签订合同后应向所有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4〉15天内向行政监督部门书面报告

  〈5〉中标人不得转让或肢解后转让中标项目。但如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分包非主体、非关键工作。分包人不得再次分包

  19、违反《招标投标法》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责任主体 违法情形

  〈1〉 招标人 法:4、18、22、40、43

  〈2〉 投标人 法:32、33、48

  〈3〉 代理机构 法:50

  〈4〉 评标委员会成员 法:37、44

  〈5〉 行政机关 法:63

  〈6〉 其他相关单位 法: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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