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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员考试通用与基础知识习题十_第2页

来源:中华考试网 [2019年5月27日] 【

  二、单选题

  1. 以下关于市政公用工程规定的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可以承包工程范围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各类城市道路工程

  B. 15万t/d及以下的供水工程

  C.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D. 3万t/d的给水泵站

  【答案】D

  【解析】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可以承包工程范围如下:1)各类城市道 路;单跨45m及以下的城市桥梁;2) 15万t/d及以下供水工程;10万t/d及以下的污水 处理工程;2万t/d及以下的给水泵站、15万t/d及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类给 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3)中压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m2及以下热力工 程和各类热力管道工程;4)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5)断面25m2及以下隧道工程 和地下交通工程;6)各类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7)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及 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2. 以下属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规定的二级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包工程范围的是( )

  A. 单位工程造价240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

  B. 单位工程造价120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

  C. 除建筑幕墙工程外的单位工程造价2400万元及以上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 的施工

  D. 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 他工程

  【解析】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包工程范围是单项合同额2000万 元及以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3. 以下关于市政公用工程规定的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可以承包工程范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城市道路工程

  B. 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供气规模15万m3/d燃气工程

  C. 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D. 各种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答案】D

  【解析】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可以承包工程范围如下:各种类市政公用 工程。

  4. 甲公司投标承包了一栋高档写字楼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务,经业主方认可将其中 的专业工程分包给了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乙公司,工程施工中因乙公司分包的工程发生了 质量事故给业主造成了 1〇万元的损失而产生了赔偿责任。对此,正确的处理方式应当是( )

  A. 业主方只能要求乙赔偿

  B. 甲不能拒绝业主方的10万元赔偿要求,但赔偿后可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向乙追赔

  C. 如果业主方要求甲赔偿,甲能以乙是业主认可的分包商为由而拒绝

  D. 乙可以拒绝甲的追赔要求

  【答案】B

  【解析】连带责任既可以依合同约定产生,也可以依法律规定产生。总承包单位和分 包单位之间的责任划分,应当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或者各自过错的大小确定;一方向建设 单位承担的责任超过其应承担份额的,有权向另一方追偿。需要说明的是,虽然建设单位 和分包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但是当分包工程发生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问题给建设 单位造成损失时,建设单位即可以根据总承包合同向总承包单位追究违约责任,也可以依 据法律规定直接要求分包单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分包单位不得拒绝。

  5. 以下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的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

  A. 情有可原时,建筑施工企业可以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B. 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口头允许其他单位短时借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

  C.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

  D.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已实际满足资质等级要求,有无资质证书都可承揽相应工程

  【答案】C

  【解析】《建筑法》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 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 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 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6.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联合承包工程,其承揽工程的业务范围取决于联合体中( )的业务许可范围。

  A. 资质等级高的单位

  B.资质等级低的单位

  C. 实际达到的资质等级

  D.核定的资质等级

  【答案】B

  【解析】依据《建筑法》第27条,联合体作为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 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7. 甲、乙、丙三家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中标了一栋写字楼工程,施工过程中因甲的施工的工程质量问题而出现赔偿责任,则建设单位( )。

  A. 可向甲、乙、丙任何一方要求赔偿

  B. 只能要求甲负责赔偿

  C. 需与甲、乙、丙协商由谁赔偿

  D. 如向乙要求赔偿,乙有权拒绝

  【答案】A

  【解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民法通则》第87条规 定,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因此,联合体的成员单位都 附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

  8. 下列关于工程分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工程施工分包是指承包人将中标工程项目分解后分别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完成

  B. 专业工程分包是指专业工程承包人将所承包的部分专业工程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 相应资质的企业兒成

  C. 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分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分包给 劳务分包企业

  D. 劳务分包企业可以将承包的部分劳务作业任务分包给同类企业

  【答案】C

  【解析】总承包单位将其所承包的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承包单 位完成的活动称为分包。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总承包单位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 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承包单位完成的活动。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 分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分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9. 施工总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的下列行为中,除( )以外均是法律禁止的。

  A. 将承包的工程全部转让给他人完成的

  B. 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有关专业工程发包给了有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完成的

  C. 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全部转让给他人完成的

  D. 劳务分包企业将承包的部分劳务作业任务再分包的

  【答案】B

  【解析】《建筑法》第29条规定: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依据《建筑法》的规定:《建设工程质量 管理条例》进一步将违法分包界定为如下几种情形:①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 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②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 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③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④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10. 下列关于工程承包活动相关连带责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 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的连带责任属于法定连带责任

  B. 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中,一方向建设单位承担的责任超过其应承担份额的,有 权向另一'方追偿

  C. 建设单位和分包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当分包工程发生质量、安全、进度等方 面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时,不能直接要求分包单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D.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之间责任的划分,应当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或者各自过错 的大小确定

  【答案】C

  【解析】连带责任既可以依合同约定产生,也可以依法律规定产生。总承包单位和分 包单位之间的责任划分,应当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或者各自过错的大小确定;一方向建设 单位承担的责任超过其应承担份额的,有权向另一方追偿。需要说明的是,虽然建设单位 和分包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但是当分包工程发生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问题给建设 单位造成损失时,建设单位即可以根据总承包合同向总承包单位追究违约责任,也可以依 据法律规定直接要求分包单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分包单位不得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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