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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司法考试客观卷一刑诉备考精选题二_第3页

来源:中华考试网   2019-07-03   【

  【21】秦某故意伤害一案,可以为其辩护的人有:( )

  A.秦某的在公安局任科长的哥哥

  B.秦某的在本市人大常委会任职的朋友

  C.秦某的监护人方某,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

  D.秦某的叔叔,外籍华人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第33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前款第(四)、(五)、(六)、(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秦某的叔叔,外籍华人不属于近亲属,故不选D。

  【22】下列人员中不能担任辩护人的有:( )

  A.在缓刑考验期间的某甲

  B.因涉嫌盗窃而在取保候审期间的某乙

  C.已取得美国国籍的某丙接受其同胞兄弟的委托作为其辩护人

  D.曾担任法官的某丁从人民法院退休2年后以律师身份在原任职法院担任辩护人

  参考答案:ABD

  参考解析:已取得美国国籍的某丙是其同胞兄弟的近亲属,故其可作其同胞兄弟的辩护人。故C正确,ABD错误。

  【23】涉嫌抢劫罪的熊某在审查起诉期间准备委托辩护人,下列人员中,谁可以接受委托作他的辩护人?

  A.熊某的朋友郭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正在缓刑考验期内

  B.熊某的父亲,在本市法院任审判员

  C.熊某的叔叔,已加入日本国籍

  D.熊某的朋友王某,本市某企业的工人

  参考答案:BD

  参考解析: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第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故选B;刑诉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以被委托为辩护人。故选D。

  【24】关于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辩护人不是被告人的代言人

  B.辩护人应当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C.辩护人须按照被告人的要求作无罪辩护

  D.辩护人有权独立发表辩护意见

  参考答案:ABD。

  参考解析:《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25】辩护律师乙在办理甲涉嫌抢夺一案中,了解到甲实施抢夺时携带凶器,但办案机关并未掌握这一事实。对于该事实,乙应当如何处理?

  A.应当告知公安机关

  B.应当告知检察机关

  C.应当告知人民法院

  D.应当为被告人保守秘密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上述规定,辩护人在只有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的义务,没有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控诉的义务。故选D。

  【26】犯罪嫌疑人甲委托其弟乙作为自己的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乙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A.甲被超期羁押时,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B.申请检察人员回避

  C.向检察机关陈述辩护意见

  D.经被害人同意,向其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据此,A项应选。

  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据此,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申请回避权,辩护人没有。故B项不能选。

  刑事诉讼法第13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据此,C项应选。

  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据此,只有辩护律师才有调查取证权,并且,即便是辩护律师向被害人取证也必需先经专门机关同意,再经被害人同意方可。仅有被害人同意是不行的。故D项不能选。

  【27】关于辩护人的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权和会见通信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审判阶段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所有案卷材料

  B.律师以外的其他辩护人可以查阅、摘抄、复制的案件材料的范围与辩护律师相同,但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都需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准许

  C.律师以外的其他辩护人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经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

  D.在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辩护人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参考答案:AD

  参考解析:辩护律师在审判阶段不能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所有案卷材料,比如合议庭的评议笔录。故A错;六机关规定,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案件已经侦查终结,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不派员在场。故D错。

  【28】某市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温某对犯罪嫌疑人骈某刑讯逼供,致其死亡,被该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在审查起诉阶段温某聘请律师张某作为辩护人,该律师可以:( )

  A.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B.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C.经证人同意,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D.对人民检察院侵犯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进行控告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刑诉法第36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故选AB;刑诉法第37条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故选C;刑诉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当然顺延到其后的程序中,故选D。

  【29】甲(18岁)和乙(17岁)是盗窃案的同案被告人。甲聘请某律师为辩护人,乙的父亲(在国家机关任现职)担任乙的辩护人。乙的父亲有权行使下列哪些诉讼权利?( )

  A.有权独立进行辩护

  B.有权依法定程序向证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

  C.有权在第一审判决宣告后,不经乙同意,提出上诉

  D.同甲的辩护人一样,享有独立的同被告人会见和通信权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乙的父亲是辩护人,同时又是法定代理人,但不是辩护律师。故选AC。

  【30】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人民法院依法为其指定了辩护人,但是被告人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人民法院不应当准许

  B.被告人无权拒绝人民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人

  C.人民法院应当先审查,被告人有正当理由的应当准许

  D.人民法院准许后,被告人需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人

  参考答案:AB

  参考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被告人如果属于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被告人需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人。故A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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