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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一卷模拟题精选二_第5页

来源:中华考试网   2017-10-17   【

  11.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对于人民法院就承认外国法院离婚的判决作出的裁定不得上诉。

  12.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DDP术语又称完税交货,卖方的责任是在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将货物交给买方,并承担交货前的风险和费用,所以卖方的交货责任是在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完成的,故B项正确;另外,卖方要负责运输保险以及进口清关手续,DDP是13个贸易术语中,惟一一个由卖方办理进口清关手续的,故而卖方的责任也最大,所以A项正确;对于保险合同,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上“无义务”,这是因为在DDP术语中,运输途中的风险是由卖方承担的,所以卖方是否投保完全出于其自愿,即使其不投保,一旦发生风险对买方的利益也不会产生影响,所以C项正确;至于D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明确规定:“卖方必须给予买方有关货物发运的充分通知,以及要求的任何其他通知,以便买方能够为受领货物而采取通常必要的措施。”所以,D项是错误的。

  13.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案承运人签发的提单属于倒签提单而非预借提单,选项A错误;根据《汉堡规则》,承运人应当承担延迟责任,选项B正确;银行在信用证机制下只承担单证、单单表面相符的责任,选项C错误;根据UCP600,开证行的审单期不得超过收单翌日起5个工作日,选项D错误。

  14.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案货物损失是船舶不适航所致,承运人不能免责,选项A错误;FOB(帕拉那河港)中帕拉那河港为装运港,是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选项B正确;本案货损不属于平安险的承保范围,选项C错误;本案货物损失无欺诈性质,不涉及止付令的问题,选项D错误。

  1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我国《对外贸易法》,我国对货物进出口实行统一的目录管理制度。货物分为禁止进出口的货物、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和自由进出口的货物。

  16.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在来源国已经优先征税的情况下,居住国必须采取措施来避免或缓解国际双重征税。就国内税法所采取的解决国际双重征税的措施而言,主要包括免税法、抵免法、税收饶让抵免等。(1)免税法,是指居住国一方对本国居民来源于来源国的已经在来源国纳税的跨国所得,在一定条件下放弃居民税收管辖权。(2)抵免法,是指居住国按照居民纳税人的境外所得或一般财产价值的全额为基数计算其应纳税额,但对居民纳税人已经在来源国缴纳的所得税或财产税额,允许从居住国应纳税额中扣除。这是目前大多数国家采用的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方法。(3)税收饶让抵免,是指资本输入国为了使其为鼓励吸引外来投资所减免的税收优惠能够在税收抵免制下,与资本输出国签订双边税收协定中要求对方实行税收饶让抵免,即居住国对其居民因来源地国实行税收减免优惠而未实际缴纳的那部分税额,应视同已经缴纳那样给与抵免或扣减。故正确答案选C。

  17.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1条第1款规定:法官审理案件应当保持中立。法官中立地位的要求,主要是确保法官始终处在中立裁判的地位,而不偏向任何一方当事人。同时,法官在宣判前,不得通过言语、表情或者行为流露自己对裁判结果的观点或者态度。法官在调解案件时也应当注意言行审慎,避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对其公正性产生合理的怀疑。故选C项。

  18.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点是法官的任职条件。《法官法》第9条规定,担任法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二十三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五)身体健康;(六)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本法施行前的审判人员不具备前款第六项规定的条件的,应当接受培训,具体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适用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确定,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担任法官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第10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A项中,张某因过失伤害罪受过3年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符合担任法官的消极条件,故不能担任法官,不该选;B项中,李某被开除公职,符合担任法官的消极条件,故不能担任法官,不该选;C项中,王某作为法学硕士要担任省高级法院的法官须从事法律工作满两年,而其刚毕业,显然不符合担任法官的积极条件,所以也不能担任法官,不选;D项中,孙某,因作整形手术失败,与患者发生纠纷,赔偿患者巨额损失,这是民事纠纷,不符合第10条规定的两种情形之一,同时作为具有法律知识的医学博士,从事法律工作满两年且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符合担任法官的条件,属应选项。

  19.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点是检察委员会委员的任免。《检察官法》第12条第3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本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2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律师职业行为规范,律师可以做广告,但不得乱许诺、高收费、搞风险代理、不敬业尽职、挖墙脚争案源,故A错误;法官职业道德要求法官忠实于事实,忠实于法律,依法判案,故B错误;《公证法》42条规定:“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公证机构给予警告,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停业整顿的处罚;对公证员给予警告,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三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私自出具公证书的;(二)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的;(三)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的;(四)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的;(五)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刑事处罚的,应当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故C错误;忠实于事实,忠实于法律是对法律工作者的一般要求。故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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