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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强化模考题(1)_第2页

来源:中华考试网   2017-05-02   【

  第11题 在张某故意毁坏李某汽车案中,张某聘请赵律师为辩护人,李某聘请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赵律师、孙律师均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方可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B.赵律师、孙律师均有权申请该案的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员回避

  C.赵律师可在审判中向张某发问,孙律师无权向张某发问

  D.赵律师应以张某的意见作为辩护意见,孙律师应以李某的意见为代理意见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第44条第1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据此,A选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31条第2款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要求回避、申请复议。据此,B选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86条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可见,题中赵律师、孙律师均有权向被告人张某发问,C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火、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最高法院《刑诉解释》第48条规定,诉讼代理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见,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提出辩护意见或代理意见的依据均是事实和法律而不是当事人的意见。所以D选项错误。

  第12题 在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中,如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与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同一人,应当由下列哪一主体另行确定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  )

  A.被告单位

  B.被告单位的直接主管机关

  C.检察院

  D.法院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考点: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根据《高法刑诉解释》第208条规定,正确答案是C。

  第13题 甲致乙重伤,收集到下列证据,其中既属于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是哪一项?(  )

  A.有被害人血迹的匕首

  B.证人看到甲身上有血迹,从现场走出的证言

  C.匕首上留下的指印与甲的指纹同一的鉴定意见

  D.乙对甲伤害自己过程的陈述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原始证据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即第一手材料。传来证据则是指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说明案件基本情况(如有特殊说明,则为待证事实的基本情况)的证据材料;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说明案件主要事实,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的证据材料。需要注意的是,所谓直接证据,只要能够单独说明案件基本情况即可。至于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等则概所不论,不影响理论上的分类。有被害人血迹的匕首是第一手材料,属于原始证据;但仅依据该匕首不可能说明犯罪的基本情况,属于间接证据。据此,A选项错误。B选项中的证人亲眼目睹了有关情况.其证言是第一手材料,属于原始证据;但该证言仅能说明案件的部分情况,属于间接证据。据此,B选项错误。鉴定意见的原件属于原始证据;但鉴定意见仅针对案件的专门性的技术问题,不可能单独说明案件基本情况,属于间接证据。据此,C选项错误。被害人乙的陈述是第一手材料,属于原始证据;且能够单独说明案件基本情况,属于直接证据。据此,D选项正确。

  第14题 关于假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2年考验期满届被减为无期徒刑,实际执行10年(不含2年死缓考验期)时,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而被裁定假释

  B.乙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在服刑10年时,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而被裁定假释

  C.丙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犯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对丙可以假释

  D.丁系恐怖活动犯罪的犯罪分子,对丁不能假释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根据《刑法》第81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元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耆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A选项甲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因此,对于甲不能适应假释。B选项,乙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实际执行13年以上的方可适用假释。C选项,丙所犯的抢劫罪、绑架罪被分别判处的刑罚均不到10年,虽然数罪并罚超过10年,也可以适用假释。因此,C选项正确。D选项,丁系恐怖活动犯罪的犯罪分子,只要符合假释条件的,也可以适用假释。

  第15题 下列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A.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不得制定规章,应当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B.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收取费用须由法规规章规定

  C.行政法规应由国务院起草、讨论和通过,国务院部门不能成为行政法规的起草单位

  D.有规章制定权的地方政府可以直接依据法律制定规章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考点:行政法规、规章的制定行政许可收费事项的立法权。根据《立法法》第72条规定,A选项错误,不选。根据《行政许可法》第58条第1款规定. B项也不选。根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10条规定,C选项不正确。根据《立法法》第"73条第1款规定,D选项正确,故应选。

  第16题 黄某住甲市A区,因涉嫌诈骗罪被甲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由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侦查不能终结, 侦查机关报请有关检察机关批准延长一个月。其后,由于该案重大复杂,涉及面广,取证困难,侦查机关报请有关检察机关批准后,又延长了二个月。但是,延长二个月后,仍不能侦查终结,且根据已查明的犯 罪事实,对黄某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侦查机关第三次报请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在报请延长手续问题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第一次延长,须经甲市检察院批准

  B.第二次延长,须经甲市检察院的上一级检察院批准

  C.第二次延长,须经甲市所属的省检察院批准

  D.第三次延长,须经甲市所属的省检察院批准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考点: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的延长手续。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条和第156条规定,本题中黄某的批捕决定由甲市检察院作出.因此第一次延长应当由甲市检察院的上级检察院作出。故本题选A

  第17题 孙某以张某构成诽谤罪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县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决定对本案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在张某未被羁押的情况下,该法院立案后应在下列哪个时间内宣判?(  )

  A.一个月

  B.一个半月

  C.三个月

  D.六个月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考点: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审理期限。根据《高法刑诉解释》第109条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立案后6个月内宣判。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第18题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高某与某军事部门有业务往来。一日,高某到该部门洽谈工作,趁有关人员临时离开将一部照相机窃走。该照相机中有涉及军事机密的照片。关于本案,负责立案侦查的是下列哪一机关?(  )

  A.公安机关

  B.检察机关

  C.国家安全机关

  D.军队保卫部门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考点:军队保卫部门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刑事诉讼法》第290条规定:“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2009年8月1日施行的《办理军队和地方互涉刑事案件规定》第5条规定:“发生在营区的案件.由军队保卫部门或者军事检察院立案侦查;其中犯罪嫌疑人不明确且侵害非军事利益的,由军队保卫部门或者军事检察院与地方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按照管辖分工共同组织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 属于本规定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管辖的,移交地方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处理。”该规定第4条第2款规定:“对地方人员的侦查、起诉、审判,由地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管辖。列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的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人员,按照地方人员确定管 辖。”本题犯罪嫌疑人高某虽然是地方人员,但所实施的犯罪涉及军事秘密,侵害军事利益,因此应"-3由 军队内部侦查机关进行侦查,选项A和C应予排除。高某虽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其实施的盗窃军事 秘密的行为并非职务犯罪,不应当由军事检察机关侦查,选项B不正确。高某的行为属于军队保卫部门管 辖范围,本题正确答案是D。

  第19题 韦某在游泳馆游完泳后,在更衣室撬开某存衣柜实施盗窃,但拿出里面的皮包打开后发现除了几万元现金外,还有一张身份证,上面显示其主人是韦某的老同学康某,想到康某曾经帮助过自己,自己这样做不厚道,于是韦某将皮包放回原柜子里,离开了游泳馆。韦某的行为属于:(  )

  A.犯罪既遂

  B.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C.未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

  D.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由于韦某从存衣柜里拿出皮包已经成功地控制了财物,属于盗窃既遂,至于将包还回,则属于事后行为。

  第20题 下列哪一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  )

  A.林业局副局长王某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

  B.吴某破坏乡长选举案

  C.负有解救被拐卖儿童职责的李某利用职务阻碍解救案

  D.某地从事实验、保藏传染病菌种的钟某,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扩散构成犯罪的案件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刑事诉讼中的立案管辖最重要的是人民检察院的立案管辖范围。《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A选项中林业局副局长王某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应由检察院立案侦查,不应选。B选项中破坏选举案属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均有可能有管辖权。如果吴某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系利用职权实施破坏选举,则该犯罪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而本题问的是“应由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情形,所以B不能选。C选项中李某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D选项中钟某涉嫌传染病菌种扩散罪,该罪不属于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范围,应当由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因此正确答案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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