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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师《经济法》精华知识:企业的概念和分类

中华考试网  [ 2016年11月25日 ] 【

  企业的概念和分类:

  (一)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企业是依法成立的,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服务活动,实行经济核算的社会组织。它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独立的市场主体,是现代社会中最常见、最基本的经济组织形式。企业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特征主要有:(1)依法设立,具有合法性;(2)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服务活动,具有经济实体性;(3)实行经济核算,以一定的法律形态存在。 (二)企业的分类 企业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有不同种类的划分。 1.按照投资者承担责任形式的不同来划分,企业的法律形态有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  2.按照所有制形式的不同来划分,企业的法律形态有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即“三资企业”)。 3.按企业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为标准,可以将企业划分为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两大类。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为法人企业,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等。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为非法人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等。

  耕地保护制度

  1.依法列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有:(选择题考核点)

  (1)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2)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3)蔬菜生产基地;

  (4)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5)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80%以上。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划区定界。

  2.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用耕地,一年内不用又可以耕种和收获的,应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村集体所有的,应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3.承包经营耕地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例题: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规定缴纳(),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A.土地复垦费

  B.耕地开垦费

  C.安置补偿费

  D.青苗补偿费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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