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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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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复习题(6)_第13页

  理由:劳务作业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或分包工程不得再分包、或属违法分包)。

  不妥之二:B劳务公司将工人安排在本工程地下室居住;

  理由:在建工程不允许住人。

  不妥之三:项目部安全员向施工作业班组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

  理由:应由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向施工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考点解析】

  事件四总共有四句话,第一句表述工程现状,第二句为A将部分工作转交给B,第

  三句为B安排工人住在地下室,第四句是总承包单位对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下面开始逐一分析:

  第一句:明显是后续发生事件的原因表述,不存在妥当与否。

  第二句:首先明确A劳务公司的身份——劳务分包。A将自己合同范围内的部分劳务作业以分包的形式给B劳务公司,其实就是分包再分包的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显然不合法。

  第三句:结构施工到30层,二次结构才开始插入,明显属在建工程。相关规范明确规定,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应与办公、生活区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防护措施。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房应选址合理.并应符合安全、消防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在建工程内严禁住人。

  第四句: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第11.3.3条规定,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应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结构复杂的分项工程实施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项目经理部应保存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明显,交底人应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员,而不能是安全员。

  5.【参考答案】

  事件五中的不妥之处和相应的正确做法分别如下:

  不妥之处一: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将工程建设档案资料交施工单位汇总;

  正确做法: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将工程建设档案资料交建设单位汇总。

  不妥之处二: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工程档案预验收;

  正确做法:应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工程档案预验收。

  不妥之处三:施工单位提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进行工程档案预验收;

  正确做法:建设单位提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进行工程档案预验收。

  【考点解析】

  这是一道关于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方面的试题,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工程建设档案汇总、移交的规定,二是工程档案预验收的时机,三是工程档案预验收的程序。

  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2014第3.0.5条之规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很明显,事件五中由各参建单位将资料交施工单位汇总的做法不正确。

  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第3.0.7条之规定: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工程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必须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从规范条款中可以得知,工程档案预验收是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的活动;获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才能组织竣工验收,而不是事件四中的竣工验收后才进行工程档案顸验收。

  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第3.0.4条之规定:建设单位应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收集和整理竣工验收文件,并进行立卷归档;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提请当地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很明显,提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进行工程档案预验收属建设单位责任范围,不能由施工单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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