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修订计量检定规程的方法
制定、修订计量检定规程的流程:
(1)计划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是由国家质检总局下达给各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组织指起草单位进行制定、修订工作。
(2)制定 起草单位按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的要求,在调查研究、试验验证的基础上,提出检定规程征求意见稿,分送技术委员会委员、制造企业及相关部门单位征求意见。
(3)审批、发布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审批、编号,以公告形式发布。
(4)复审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发布后,技术委员会应适时提出复查计划,可采取会审或函审对检定规程进行审查,确认其是否继续有效
确定检定周期的原则
依据JJF1139-2005《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确定原则和方法》规定,制定或修订计量检定规程时应依据JJF1139-2005《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确定原则和方法》明确确定所适用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对在用计量器具检定时间间隔的调整或校准时间间隔的确认也可参照.
(1) 原则1:应根据所检定的计量器具本身特征、计量性能要求及使用情况确定检定周期。计量性能
要求及使用情况确定检定周期。
(2) 原则2:
应明确被检计量器具的测量可靠性目标R。一般计量器具的测量可靠性目标R≥90%。
测量可靠性目标R指计量器具的整体性能在重新确认(即后续检定)时保持在所期望的合格范围内的概率
编制计量校准规范的一般原则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适用范围应按照校准实际需要规定,力求完整;
(3)充分考虑采用先进技术和为采用先进技术留有空间
校准规范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根据JJF1071-200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应包括以下内容:
(1)封面
(2)扉页
(3)目录
(4)范围
(5)引用文献
(6)术语和计量单位
(7)概述
(8)计量特性
(9)校准条件
(10)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11)校准结果
(12)校准时间和间隔
(13)附录
(14)附加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