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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房地产专业备考知识:业主及其权利和义务

  业主及其权利和义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业主是物业管理市场的需求主体,是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的对象,可以是个人、集体和国家。在实际中,具备业主身份的情况有三种:①房屋权属证书莉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物业的合法买受人尚未办理产权登记,但已实际占有的使用人;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房屋所有权人。

  业主的权利:①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②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③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⑤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⑥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⑦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⑧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⑨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业主的义务:①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②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③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⑤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用。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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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daibe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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