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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级经济师《水路运输经济》章节考点:海上货物运输的业务_第2页

  装船代理人接受承运人的委托,代理接受货物后,在货物装船前,按票整理货物,然后按积载计划逐票装船。这就是所谓“集中装船”。

  由于在仓库接受货物是为了集中装船,所以定期船所采用的收货装船形式通常被称为“仓库收货,集中装船”。

  (二)装船代理人

  除不定期船运输中,根据租船合同中约定的装卸条款,由托运人或承运人(船舶所有人)委托装卸公司将送至船边的货物直接装船外,定期船的承运人须委托装船代理人代办有关收货、保管和装船的业务;而不定期船的船舶所有人也可能根据租船合同中装卸条款的约定需要委托装船代理人代办装船业务(至于货物的接收和保管仍由托运人委托装船代理人代办)。这个接受承运人的委托代办收货、保管、装船业务,或接受托运人的委托代办收货、保管业务,或接受船舶所有人代办装船业务的企业或法人,就是装船代理人。

  在采用“仓库收货、集中装船”的收货和装船形态时,如果从货主的立场看,将所要装船的货物交给承运人所委托的装船代理人,正像把货物交给承运人一样,交货后的一切风险照理应由承运人负责。但是根据现行法规的规定,货主与承运人订立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关于承运人责任期间的约定,承运人的责任只从将货物装上船舶时开始,即使在“仓库收货、集中装船”的情况下,这种责任界限也没有改变。所以所有在装船前发生的货损事故,都由港口的装船代理人根据与承运人订立的委托协议,对承运人负责,而不直接对货主负责。

  经典例题:在“仓库收货、集中装船”的货物交接方式下,对于货物装船前发生的货损事故( )。

  A. 由装船代理人直接对货主负责

  B. 由装船代理人和承运人共同对货主负责

  C. 由承运人对货主负责

  D. 由装船代理人对承运人负责,而不直接对货主负责

  【答案】D

  【答案解析】在“仓库收货、集中装船”的情况下,这种责任界限也没有改变。所以所有在装船前发生的货损事故,都由港口的装船代理人根据与承运人订立的委托协议,对承运人负责,而不直接对货主负责。

  三、运送(考点)

  货物装船后,承运人应该及时使船舶开航,按原定航线将货物运至卸货港,在“运送”过程中,承运人必须做到:

  (一)不得绕航

  绕航是指船舶脱离原定航线航行。

  国际航运中,对于货物运抵卸货港的期限并没有什么规定,只要船舶开航后,未脱离原定航线,未无故绕航,即认为承运人已履行了运送货物的义务。

  绕航的原因有两种:一种是合理地绕航;另一种是不合理地绕航。像救助海上生命财产而发生的绕航,就属于合理绕航。对于这样的绕航并不认为承运人违反了不得绕航的义务。而所谓的不合理绕航,通常是指为了承运人的利益而发生的绕航,对因此而造成的货物灭失或损坏,应视为承运人未履行“运送”的义务,必须负责赔偿。

  (二)保管和照料货物

  在运送过程中,为了货物的安全,承运人必须尽到保管和照料货物的义务。

  保管是指承运人应细心看管货物,防止货物被窃。而照料则是指在运送途中,应按照货物的性质,采取措施,防正货物损失。比如为防止水湿造成的湿损,应随时疏通污水沟,检验各个管系;又如为防止汗湿,应及时开启或关闭通风口,调节舱内温湿度,并随时检验衬垫、苫盖的情况。

  四、卸货(考点)

  (一)卸货的一般形态

  卸货的一般形态与装船正好相反,是将所承运的货物从船上卸下,或在船边把它交给收货人,或先卸入库(场),然后再向收货人交付。承运人也必须在卸货港委托卸货代理人代办卸货和交付业务。

  根据船舶到港前发来的到港电报,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一方面整理、缮制必要的单证,安排装卸工人、泊位和库(场),等待船舶进港;另一方面还要把船舶预计到港时间通知收货人或“通知人”。

  “通知人”是指接受到货通知的人。提单中,特别是可转让的提单中,都有关于“通知人”的记载。在提单可以转让的情况下,签发提单时,可能不能确定实际的收货人,这时就必须要求托运人明确填记“通知人”的名称,以便通知货主提货。不过,向收货人或“通知人”发出通知,并不是承运人的法定义务,只不过是为了使货运程序能顺利地完成而已。

  除对不定期船运输的大宗货物应尽可能地采取在船边交付货物外,对于定期船运输来说,为了将分属于众多货主的多种货物迅速地、不间断地从船舶卸下,通常都采用由作为卸货代理人的装卸公司直接集中地将货物卸入库(场)。这就是通常所说的“集中卸货”。

  在“集中卸货”的情况下,所有准备库场、安排驳运及装卸工人,完成本来应由船方进行的有关卸货的准备工作以及将货物入库(场),进行分类保管,并代表承运人根据提货单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业务都由卸货代理人完成。

  (二)误卸

  定期船运输中,有时会发生误卸的情况。

  误卸是指因货主的原因或承运人的错误,在中途挂靠港错卸或漏卸所装货物。

  误卸是造成货差的主要原因。通常货差即货物短缺往往是在卸货港发现的。当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发现货物短缺时,首先应在本港查寻。查寻无着,应立即向来港前的各挂靠港发出货物查询单。在调查清楚的基础上,错卸的港口应及时将错卸的货物运回原定的卸货港。关于因错卸或漏卸由发生地补运和退运而发生的费用和风险的分担,如果误卸是因货主的责任,比如标志不清或错误造成的,则费用和风险全部由货主承担;反之,承运人只承担费用,而风险则仍由货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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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daibe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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