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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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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事考试网2018年经济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药师、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为做好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药师、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

  为方便考生,简化报名流程,倡导诚信报名,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考后资格审核,考生按照报名文件要求的报考条件,承诺符合报考条件并在网上签订《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后方可报考。执业药师报考级别为免试二科的预合格考生实行考后现场资格审核,执业药师报考级别为考全科和其他考试的预合格考生实行考后网上资格审核。请考生认真阅读、准确理解相关报考规定,确保本人所填信息真实有效且符合报考条件,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学历或学位是指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教高〔2012〕9号)中所设置的有关学科门类专业。

  (一)网上报名时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为 2018年7月19日—7月30日,执业药师、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9日—8月20日

  网上报名流程如下:

  考生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快速通道“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1)注册及照片处理。考生按系统提示注册,新注册考生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大小约为10KB,照片底色为白色。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的照片才能被网报系统识别,否则无法完成后续报名操作。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考生应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

  (2)选择考区。考生按单位属地原则报名,以单位法人证或营业执照上的登记机关公章为准。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选择“省(中)直考区”,各市(州)考生按所在市(州)选择相应考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的考生就近选择考区。中央直属单位及省直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报名。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见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温馨提示”栏目。

  为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持吉林省外居民身份证报名的考生,考后资格审核时需提供属地城市公安机关办理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暂)住证、与现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用工备案合同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之一。中央直属单位及省直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报名。

  (3)选择考试。考生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4)填报信息。填报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等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5)打印报名表。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表供考生核对报考信息之用,无需上交考试机构审核。

  (6)考试缴费。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和“缴费”,在未确认缴费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一旦缴费,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

  (二)网上缴费时间与网上报名时间相同

  报名信息确认无误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收费标准见附件2。缴费成功后,请点击“报名完成”,查看“缴费状态”确定缴费成功。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由考生用A4纸在网上自行打印,打印准考证时间及网站见下表。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

  打印准考证时间表

序号

考试名称

打印准考证时间

打印准考证网站

1

一级建造师

9月7日至9月13日

中国人事考试网

2

执业药师

10月6日至10月12日

中国人事考试网

3

出版

10月6日至10月12日

中国人事考试网

4

经济

10月25日至11月1日

中国人事考试网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类别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内容

备注

9月15日

上午0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前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考生务必注意:

1、答题前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正确填(涂)客观题科目试卷代码;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9月16日

上午0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10月13日

上午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 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电子计算器。

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有关情况见附件3。

10月14日

上午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 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10月13日

上午0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下午14:00—17: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各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考生务必注意:

1、答题前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2018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征订与发行负责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4。

  2018年度经济考试批次设置及考试时间安排

批次

专业

考试时间

科目

1

初级:所有15个专业

中级:农业经济、房地产经济、建筑经济等3个专业

11月3日上午

09:00-10:30

经济基础知识(初级)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1

10:30-12:0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2

中级: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旅游经济等7个专业

11月3日下午

15: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2

16:30-18:00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3

中级:商业经济、金融、保险等3个专业

11月4日上午

9:00-10:30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3

10:30-12:00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4

中级:工商管理、财政税收等2个专业

11月4日下午

15: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4

16:30-18:00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三、考后资格审核

  (一)考后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国家考试成绩公布后,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后审公告和预合格考生名单,相关考试预合格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后资格审核,考后审核所需材料见后审公告。相关消息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和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考试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预合格考生。请预合格考生按规定时限提交相关材料,并随时密切关注考后审核系统考试机构给出的审核意见。如对预合格考生上传的资料有异议,人事考试机构可调阅预合格考生人事档案。

  考后审核需准备材料如下:

  1、报考条件要求的学历或学位证书扫描件和相应毕业证书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扫描件。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的扫描件。

  中等教育学历及高等教育学历对应的学历认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无法提供的考生凭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也可进行资格审核。《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提供,我省由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供。地址:长春市金川街151号。特别提示:出具该报告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有需要的考生请务必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2、由单位法人出具的《学历学位及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扫描件,以上证明样式详见相应考试的考后资格审核公告。

  3、社会在职考生需准备带有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营业执照》扫描件。

  4、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

  (二)网上资格审核有关规定

  1、预合格考生按规定要求和时限进行网上提交材料,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的要求,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全部考试科目成绩,不予核发证书。

  2、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考试资格,在准考证打印环节核实的,取消报考资格,不得参加考试。在考后审核环节核实的,取消考试成绩,不予核发证书。在证书发放环节核实的,取消考试成绩,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有关情况通报到考生所在单位,考试相关费用一律不退。

  3、单位法人或授权的人事部门负责人要严格审查本单位考生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资格等有关信息,确认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后,再在有关证明材料上签名、加盖法人章和公章,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考生所在单位对考生资格审查不严,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单位相关责任。

  4、伪造单位印章、法人章的,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三)关于现场资格审核

  执业药师报考级别为免试二科的预合格考生实行考后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和所需材料统一在考后资格审核公告发布,其中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人事档案等原件,其他规定与考后网上资格审核的规定相同。

  四、考试成绩及资格证书

  (一)考试成绩一般考试结束2个月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试结束3个月左右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后资格审核公告。

  (二)国家下发证书后,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证书领取通知。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服务指南“证书领取通知”栏目相关消息。在各市(州)考区报名的考生,按当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

  (三)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关情况通报到考生所在单位。

  五、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一)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在人事考试中替考、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理。

  (二)根据人社部31号令和《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国家阅卷时将采用技术手段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违禁物品资料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三)凡为考生虚假报名提供便利条件的单位,一经核实,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在信用吉林网、吉林红盾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上予以曝光。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试服务工作。要加强考试宣传,为考生提供优质的考试服务,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统一部署,对大规模、有组织、高科技作弊予以严厉打击,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二)要高度重视经济机考工作。各地要多渠道、多角度地开展宣传,引导考生提前在部考试中心官方网站,通过模拟作答系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各地要提前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机考考务实施细则和应急预案,安排充足的时间组织人员培训和模拟测试。要通过反复演练,确保主考、监考人员熟悉机考的业务流程和管理要求,确保系统管理员熟练掌握机考系统的使用和突发情况处理。考点考场设置须符合相应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务必确保考试期间电力运行正常。

  (三)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考后资格审查工作,落实属地验资主体责任,严格审查报考资格,实行双审制和资格审查责任制,做到谁审查、谁负责,明确任务、目标、责任人和相关要求。

  (四)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加强网上资格审核用户权限及密码管理,确保网上资格审核工作有序顺利实施。

  (五)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 进一步贯彻落实《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提高考试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明确工作人员职责,明确各环节责任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责任事故绝不姑息。在考试实施以及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考试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 1.报考条件及有关事项

  2.考试收费标准

  3. 2018年度执业药师考试大纲相关情况

  4.2018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征订与发行负责单位联系方式

  5.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规定事项

  6.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

  7. 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对照表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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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zp03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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