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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高级经济师考试经济法案例习题及答案(24)_第3页

  (3)公司2009年购买W合作项目所需的重要生产设备的决议通过不合法。根据规定,上市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题中,该购买资产的总额已经超过了公司资产总值2亿元的30%,因此应该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方式通过,但该事项通过的股东仅为15%(10000×15%=1500万股),未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因此是不能通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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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daibe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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