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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经济师考试复习资料:中国当前主要税种_第2页

  关税是海关依法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和物品所征收的一种税,是中央税的税种之一。

  ①关税的作用。关税最基本的作用是体现国家主权,维护国家主权。在不同国家、不同时期,关税的具体作用是不完全一致的。在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条件下,关税的主要作用一是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二是防止外国商品的倾销;三是调节进出口商品结构,促进对外开放。

  ②纳税人和征税范围。关税的纳税人为进口货物和物品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关税的征税范围为进出国境的货物和物品。货物指对外贸易进出口的商品。物品主要指入境旅客携带的行李、运输工具、馈赠物品,以及邮递物品和以其他方式入境的个人物品。

  ③税率。我国关税包括进口税和出口税两种,税率也相应分为进口税率和出口税率。进口税率按照不同的货物实现差别比例税率,普通税率和优惠税率。

  ④保税制度。是指经海关批准,对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出境的进口货物暂不征关税,放入特定场所由海关进行监管的一种管理制度。实现保税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刺激对外加工装配贸易和转口贸易的发展,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保税货物销往国内必须补缴关税,未经海关许可保税货物不得擅自开拆、提取、发售、转让、抵押或更换标记。我国从1981年开始建立保税制度,目前的保税形式主要有保税仓库、保税工厂和保税区三种。

  2.所得税类及主要税种

  所得税类指对纳税人在一定时期获得的各种所得征税的一类税种,是国际上极为流行的一种税。所得税的课税对象是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各种所得。应纳税额的多少,决定于所得额的有无和大小。我国的所得税是仅次于流转税的重要税类,现有的税种包括以下几种。

  (1)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各类内资企业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是调整和规范国家与企业之间分配关系的重要形式。

  ①纳税人。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内资企业以及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组织都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②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或其他所得为课税对象,以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国家准予扣除的各种项目后的余额。

  ③税率。统一实行33%的比例税率。对小型微利企业,视年利润额的多少,分别暂按27%或18%的照顾税率执行。

  ④纳税办法。实现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收办法。除铁道、民航、邮电系统由总机构统一纳税外,一般纳税人均在其所在地纳税。中央企业及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所得税,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征收,地方企业及地方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

  (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这是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外商投资企业指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通常称为“三资企业”。外国企业指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以及虽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我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外商投资企业的总机构设在中国境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所得税。外国企业只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所得税。实行30%比例税率,另按应纳税所得额征收3%的地方所得税。为了吸引外资,引进技术,扩大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规定了种种优惠政策,主要有:①特区政策,即设在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的外资企业,分别减按15%和24%的税率缴纳所得税。②“两免三减”政策,即对生产性外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前两年免征所得税,后三年减半征收所得税。③再投资退税政策,即外资企业用分得的利润再投资的,可退还其投资部分已纳税款的40%.

  (3)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①纳税人。分为居民和非居民。居民指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其收入无论是来自国内或国外,都要依法纳税。非居民指在我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仅就其来自国内的收入依法纳税。

  ②课税对象。为个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承包、承租者的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所得。

  ③税率。个人所得税按照所得类别,实行分类税率。如工资、薪金所得实行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生产经营和承包、承租所得实行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其他所得均实行20%的比例税率。对稿酬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30%,而对劳务报酬一次收入超过2万元的部分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④费用减除的标准。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减除生计、赡养和其他合理的费用。减除费用的标准按所得类别规定,如:工资、薪金所得,国内人员每月可减除费用800元,外籍人员每月可减除费用为4000元;个体工商户每年的经营所得可减除成本、费用及损失;承包、承租者的经营所得每月可减除必要费用800元;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财产转让所得可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等。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及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则没有减除费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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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daibe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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