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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考辅导(12)

来源:华课网校  [2018年1月6日]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考辅导(12)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相关概念解析

  1.基金

  基金是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公共资金或者账户,属于一种特定的会计主体。

  注意:会计主体不一定都是基金。企业、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从事的经营活动,一般也不属于基金。

  2.投资基金

  投资基金是一营利性投资为主要活动之一的基金,主要指外部投资,包括金融投资和正规物品投资。投资基金属于一个实体或机构,有公司型、合伙型、信托型。

  注意一:控股投资和存款性机构的贷款投资、保险业与非强制保险机构不属于投资基金。

  注意二:母基金(fund of fund),是指大量投资于其他基金的投资基金,也可以直接投资证券或者股权。母基金不同于母公司,其不许控制被投资企业。

  3.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证券等金融工具为投资者募集资金。

  特点:非公开,不得利用媒体等进行任何宣传;非正式性,通常无需在监管机构登记、报告;非强制披露义务等;对象为非上市公司股份。

  扩展知识点:私募基金的定义剖析

  第一、私募

  ①募集的对象不同

  私募的募集对象为特定人,或者少于200人的不特定人,而公募的募集对象为不特定人。

  ②募集信息的传播方式不同

  私募一般通过投资者之间的熟人关系,即以熟人推介的形式传播募集信息,而公募可以通过公众媒体进行公开宣传和传播。

  ③对投资者的要求不同

  私募对于投资者的要求高于公募。

  ④承担的信息披露义务和接受的政府监管不同

  私募比公募承担更少的信息披露义务,面临更少的政府监管,这也是私募形式备受欢迎的主要原因。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对象是企业的股权。

  第二、基金

  基金是一种专家管理的集合投资制度。

  ①基金具有固定性

  基金的投资者和管理者以及资金规模,在一定时间内是固定的。

  ②基金具有集合性

  基金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委托基金管理人进行共同投资。

  ③基金具有独立性

  基金投资者是基金的所有者,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投资运作,其本身并不经手基金财产的保管。

  4.股权投资

  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对象是狭义上的股权,可称之为实体资产投资基金。

  注意点:实体资产的外延包括人力资源、实物资产、股权资产等,但不包含以公允价值计价的交易性资产,即证券资产。

  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对象包括企业份额权投资(以公司股权、企业份额等名义的投资)、珍贵物品投资(以SNA中的规定为准,如贵金属、宝石等)、协议投资(可称之为准债权投资,通过协议购买项目未来利益全的方式投资)。

  广义股权投资的特点:长期持有、不易流动、一般不参与管理。

  5.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私募股权投资资金,简单来说就是私募发行的,投资企业份额权为主的投资基金。

  争论点:产业投资基金(政府主导等,侧重于某一产业或某一区域发展的基金)是否等同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还有待进行深入的理论研究,不能听取一面之词。

  (1)私募基金的主要形式

  包括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信托投资管理公司发行的信托投资计划、管理自有资金的投资公司、民间私募基金。

  注意设立依据的区别:

  ①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必须根据证监会相关条例设立,由证监会负责基金设立和日常监管。

  ②信托投资计划必须依据银监会《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设立,由银监会负责基金设立和日常监管。

  (2)私募基金发展的问题

  ①君子协议型私募基金→投资人与管理人理财协议的合法性模糊,双方都面临相应的法律问题(拖欠或抵赖业绩报酬的风险、道德风险、公平交易风险)

  ②信托公司集合资金管理计划→发展失衡、费用明显偏高、效率低下、金同质化

  (3)私募基金应关注的风险点

  ①私募基金透明度低,投资范围和投资方向基本不受限制→社会稳定风险→措施:限制私募基金投资人的资格和数量;限制私募基金的募集方式和募集渠道。

  ②透明度低、投资自由度大、难以监控→市场操纵的风险→措施:促进私募基金阳光化发展

  ③私募基金的投资基本不受监管、收入与基金投资收益直接挂钩→内幕交易风→险措施:提升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成本

  ④私募基金投资受限制较小、监管缺位→过度投机风险→措施:加强衍生品市场投资者资格审定、完善保证金制度管理等办法

  ⑤国有企业的委托代理问题突出、商业贿赂、官商勾结套取国有资产进行投资→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和道德风险→措施:限制国有资产投资管理人资格、建立国有资产对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相应程序

  (4)私募基金的发展

  ①明确私募基金法律地位(可以建立私募基金专门立法、明确其为合法、可采取有限合伙形式)

  扩展知识点:私募基金组建方式

  第一,规范但缺乏效率的公司制

  具体特征:严格按照《公司法》设立,法律法规比较健全,具有比较完备的组织架构,治理结构比较完善,运营也比较规范。 投资者的利益体现为股权,其作为股东通过行使股权参与和介入公司管理和收益分配。 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存在着双重征税的问题,即不仅公司层面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且股东层面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是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存在的最大问题。相对于有限合伙制和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是现行法律环境下通过IPO退出的最理想的私募基金形式。

  第二,有效但缺乏制约的有限合伙制

  具体特征:根据《合伙企业法》设立,合伙人分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其中普通合伙人一般负责基金的投资经营管理,而有限合伙人一般只负责基金的投资,并不具体过问基金的经营管理。 有限合伙制体现了激励和制约原则,具有很强的资源整合和抗风险能力。 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组织结构更具有人和性,所以,呈现出更大的松散性和随意性。

  注:有限合伙制具有穿透性,直接指向合伙人,这使得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只在合伙人层面征税,而在合伙企业层面不用征税,这是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最大的优势,也视国外私募股权基金常常选择有限合伙制形式的最主要原因之一。

  第三,灵活但并非实体的信托制

  具体特征:根据《信托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严格遵循信托“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基本原则,这是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设立的基础。 鉴于信托制度在中国发展的不成熟和曲折经历,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严格受到银监会等部门的监管,需要履行有关审批或备案手续,并且法律法规对其有很多限制性规定。 信托制私募股权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其结合了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产业市场的金融特点。 从税收角度来看,典型的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即信托公司直接设立私人股权信托投资计划,且根据信托税制执行,即信托环节不征税,分配环节才征税。

  (5)私募基金监管思路

  重点:私募基金投资人资格和销售渠道管理,建立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管理制度。

  (6)建立私募基金监管和服务制度体系

  合格投资人制度、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管理制度、严格限制私募基金的销售渠道和销售方式、建立私募基金的备案制度、配套服务。

责编:jiaojiao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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