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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设计》精华讲义:第四讲

来源:考试网  [ 2016年4月5日 ]  【

2016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设计》精华讲义:第四讲

  1. 采光口上部有>1.0M的阳台时,其采光面积按70%计

  2. 水平天窗有效采光面积可按采光面积的2.5倍计算

  3. 自然通风开口面积与地板面积之比,居室浴室厕所≥1/20;厨房≥1/10,并不得小于0.8M2

  4. 噪声标准卧室50昼-40夜;一般室为55-45分贝;有音质要求的为40分贝

  5. 学校主要房间净高:小学教室3.1米;中学教室和实验室3.4米;合班教室3.6米;

  辅助用房3.1米;办公室2.8米

  6. 绿化用地:中师2M2/生;中学1;小学0.5

  7. 运动场小学每生2.3M2;中学每生3.3M2

  8. 南向普通教室日照宜为2小时

  9. 小学规模以12-24班为宜;农村可设6班;教学楼不应超过四层;

  中学规模以18-24班为宜;大城市密集人口可30班;教学楼不应超过五层

  10. 课桌排距:小学850(合班800),中学900(合班850),纵向走道宽度550(合班900),课桌于墙净距120(合班550)

  11. 第一排课桌距黑板2000(合班2500),最后一排课桌后沿到黑板距离小学不宜大于8000;

  中学8500(合班18000)

  12. 黑板尺寸:高度不应小于1000;宽度小学不宜小于3600;中学不宜小于4000

  黑板下沿与讲台垂直距离:小学宜为800-900;中学宜为1000-1100

  讲台两边至黑板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宽度不应小于650,高度宜为200

  13. 教室灯具距桌面的最低悬挂高度不应低于1.7米,灯管排列应采用长轴垂直于黑板的方向布置

  14. 黑板灯的垂直照度不应低于200LX

  15. 教室的窗台高度不宜低于800,并不宜高于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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