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
资讯
当前位置:考试网 >> 注册建筑师 >> 二级建筑师 >> 二级指导 >> 2018二级建筑师建筑结构与设备辅导资料第十二章

2018二级建筑师建筑结构与设备辅导资料第十二章_第2页

来源:考试网  [ 2017年11月28日 ]  【

  二、电力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电力负荷又称电力负载,它有两种含义:一是指耗用电能的用电设备或用电单位(用户),如说重要负荷,不重要负荷等;另一是指用电设备或用电单位所耗用的电功率或电流大小,如说轻负荷(轻载)、重负荷(重载)和空负荷(空载)等。负载的类别包括交直流电阻性负载、交流电感性负载、交流电容性负载,如水泵电动机为交流电感性负载。电力负荷的具体含义要依具体情况而定。电力负荷是进行供配电系统设计的主要依据,包括负荷计算和负荷等级的确定。

  工业与民用的电力负荷,按其供电可靠性要求及中断供电在政治上、经济上所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的程度,分为三级。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为一级负荷

  (1)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时。

  (2)中断供电将在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时。例如:重大设备损坏、重大产品报废、用重要原料生产的产品大量报废、国民经济中重点企业的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需要长时间才能恢复等。

  (3)中断供电将影响重大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或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例如:重要交通枢纽、重要通信枢纽、重要宾馆、大型体育场馆、经常用于国际活动的大量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等用电单位中的重要电力负荷。

  在一级负荷中,当中断供电将发生中毒、爆炸和火灾等情况的负荷,以及特别重要场所的不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应视为特别重要的负荷。

  一级负荷应有两回路(或两回路以上)的独立电源供电。两路电源应分别来自不同电源点(城市变电站或发电厂)或同一城市变电站的不同变压器的母线段。当其中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路电源不受到影响,且能承担全部负荷。

  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的电源,除应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必须设立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他负荷接人应急供电系统。常用作应急电源的有:

  (1)独立于正常电源的发电机组。

  (2)供电网络中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的馈电线路。

  (3)蓄电池。

  (4)干电池。

  根据允许的中断供电时间可分别选择下列应急电源:

  (1)允许中断供电时间为15s以上的供电,可选用快速自启动发电机组。

  (2)自投装置的动作时间能满足允许中断供电时间的,可选用带有自动投入装置的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馈电线路。

  (3)允许中断供电时间为毫秒级的供电,可选用蓄电池静止型不间断供电装置、蓄电池机械贮能电机型不间断供电装置或柴油机不间断供电装置。

  常用的应急电源有柴油发电机、UPS、EPS等。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为二级负荷

  (1)中断供电将在经济上造成较大损失时。例如:主要设备损坏、大量产品报废、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需较长时间才能恢复、重点企业大量减产等。

  (2)中断供电将影响较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或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的。例如:交通枢纽、通信枢纽等用电单位中的重要电力负荷,以及中断供电将造成大型影剧院、大型商场等较多人员集中的重要的公共场所秩序混乱。

  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宜由两回线路供电。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一回6kV及以上专用的架空线路或电缆供电。

  (三)三级负荷

  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的电力负荷。对于三级负荷供电无特殊要求,但应采取技术措施,尽可能地不断电以保证居民生活用电源。

  三、电压选择和电能质量

  用电单位的供电电压应根据用电容量、用电设备特性、供电距离(电力线路合理输送功率和距离见表6-2)、供电线路的回路数、当地公共电网现状及其发展规划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而确定。我国低压交流系统供电电压规定为400/230V。

  (1)根据国家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用户用电设备安装容量在250kW或需用变压器容量在160kVA以下者,应以低压方式供电,即由当地供电局低压公共网络标称电压为380/220V系统接电源,称为低压用电户;用电设备安装容量超过250kW或需用变压器容量在160kVA以上者,应考虑以高压方式供电,称为高压用电户。对于用户用电设备容量在100kW及以下或需用变压器容量在50kVA及以下者,可采用低压三相四线制供电,特殊情况也可以采用高压供电。设置高压用电户或者低压用电户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与当地供电部门商定。

  (2)近期发展建设的大型工矿企业以及宾馆、饭店等公共建筑,由于用电量大、输电距离较远,建设了一批110kV、35kV的用户变电所,但在城市中各类民用建筑工程的电气设备用电的变电所,多数是以10kV中压变配电所为主。

  (3)电能质量的主要指标,是用电设备正常运行情况下,用电设备端子处电压偏差允许值(以额定电压百分数表示)宜符合下列要求:

  1)电动机为±5%、电梯电动机为±7%。

  2)照明:在一般工作场所为±5%;对于远离变电所的小面积一般工作场所,难以满足上述要求时,可为+5%、-10%;应急照明、道路照明和警卫照明等为+5%、-10%。

  3)其他用电设备当无特殊规定时为±5%。

  (4)为降低三相低压配电系统的不对称度,设计低压配电系统应遵守下列规定:220V或380V单相用电设备接入220V或380V三相系统时,宜使三相平衡。由地区公共低压网供电的220V照明负荷,线路电流不超过30A时,可用220V单相供电,否则应以380/220V,三相四线制供电。

12
纠错评论责编:chaoli960214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