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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二级建筑师建筑结构与设备辅导资料第十三章

来源:考试网  [ 2017年11月28日 ]  【

  第十三章 电话、有线广播和扩声、同声传译

  一、电话

  电话设备,主要包括电话交换机(含配套辅助设备)、话机及各种线路设备和线材。

  目前主要用的有纵横制自动电话交换机、数字程控交换机,简称程控交换机。

  1.程控交换机

  由于使用数字电脑对交换机的工作进行程序控制,因此它可以根据不同需要实现众多的服务功能,这是其他各种交换机所难以企及的,而且它的传话距离、信息总量和话音清晰度都有了很大的提高。由于其优越性,所以得到了用户的普遍欢迎和广泛应用。程控交换机一般分为办公楼用的和酒店宾馆用的两大类。

  2.程控交换机的辅助设备

  主要包括交流配电盘、直流配电盘、蓄电池组及总配线架,这些设备可以随交换机配套供应。

  3.话机

  程控交换机一般宜配用双音多频按钮式话机,采用2芯线连接。标准型话机是含8功能键的多功能话机,豪华型话机为8功能键兼有扬声对讲功能的话机,这两种话机采用4芯线连接。

  4.线路设备及器材

  包括交接箱、组合式话机出线插座、电话电缆线、PVC(4×0.5)、PVC(2×0.5)。

  5.电话站的设置

  当电话用户数量在50门以下,而市话局又能满足市话用户要求时,可不设电话站,直接进入市话网。

  电话用户数量在50门及以上的,一般设电话站,但是住宅、公寓、出租写字楼不设电话站、电话用户直接进入市话网。

  6.电话站站址选择

  (1)应结合建筑工程远、近期规划及地形、位置等因素确定。

  (2)与其他建筑合建时,宜设首层以上房间,但不应设在最高层,宜朝南向并有窗。在潮湿地区,首层不宜设电话交换机室。当建筑物有地下一层时,可设置于地下一层。

  (3)合建电话站时,技术性用房不宜设置在以下地点:

  1)浴室、卫生间、开水房等其他易积水房间的附近;

  2)变压器、配电室的楼上、楼下或隔壁;

  3)空调及通风机房等振动场所附近。

  (4)独建电话站时,不宜设置在以下地点:

  1)汽车库附近;

  2)水泵房、冷冻空调机房及其他有较大振动场所附近;

  3)配电室所附近。

  (5)电话站内主要房间或通道,不应被其他公用通道、走廊或房间隔开。电话站内不宜存有其他与电话工程无关的管道通过。

  (6)独建电话站,站址应选在建筑群内位于用户负荷中心配出线方便的地方。

  7.电话站对建筑的要求

  独建电话站时,建筑物耐火等级应为二级,抗震设计按站址所在地区规定烈度提高一度考虑。

  电话站与其他建筑物合建时,200门及以下自动电话站宜设有交换机室、话务室和维修室等,如有发展可能则宜将交换机室与总配线架室分开设置。

  800门及以上(程控交换机1000门及上)电话站应考虑有电缆进线室、配线室(包括传输室)、交换机室、转接台室、电池室、电力室以及维修器材备件用房、办公用房等。

  电话站各技术用房的配置及总面积可参考表6—15。电话站选用程控交换机时,房间面积可根据需要考虑。电话站设计一般由电信部门负责实施,具体工程设计,只按提供的建筑面积预留,做进出管线设计。

  注:1.800门以上可根据需要确定用房面积;

  2.表中√表示应配置的用房;

  3.电话站选用程控式交换机时,房间面积可根据需要考虑。

  电话站的技术用房,室内最低高度一般应为梁下3m,如有困难亦应保证梁的最低处距机架顶部电缆走架应有0.2m的距离。程控交换机的机架,低架一般为2~2.4m,高架2.6~2.9m。

  电话站与其他建筑物合建时,宜将位置选择在楼层一端组成独立单元,并要与建筑物内其他房间隔开。

  交换机室转接台室之间,室设玻璃隔断,若无条件时可设玻璃观察窗、一般长2m,高1.2m,底边距地0.8m。

  技术用房的地面(除蓄电池),应采用防静电的活动地板或塑料地面,有条件时亦可采用木地板。

  8.建筑面积在l0万m2以下的小区,每600~1000户左右住宅群应设置一个10~15m2电话专用交换间,交接间应靠近所辖区的中心位置,一般宜设在住宅楼的首层或在户外独立房屋。其房间内应干燥通风良好,有采暖和电源插座。高层住宅楼首层或600户左右的住宅群,应在适当位置预留建筑面积为20m2左右的用户光纤终端机房,用于安装光纤终端设备和汇接到各住户的有线电视及数字通信传输线。

  二、有线广播

  (1)公共建筑应设有线广播系统。系统的类别应根据建筑规模、使用性质和功能要求确定,一般可分为:

  1)业务性广播系统;

  2)服务性广播系统;

  3)火灾事故广播系统。

  (2)办公楼、商业楼、院校、车站、客运码头及航空港等建筑物,应设业务性广播,满足以业务及行政管理为主的语言广播要求,由主管部门管理。

  (3)一至三星级的旅馆、大型公共活动场所应设服务性广播,满足以欣赏性音乐类广播为主的要求。

  (4)民用建筑内所设置的火灾事故广播,应满足火灾时引导人员疏散的要求。

  (5)公共建筑宜设广播控制室,当建筑物中的公共活动场所(如多功能厅、咖啡厅等)需单独设置扩声系统时,宜设扩声控制室,但广播控制室与扩声控制室间应设中继线联络或采用用户线路转换措施,以实现全系统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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