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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理论法规》核心精华考点:第一章第二节_第3页

来源:考试网  [2016年7月27日]  【

  第五个考点: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有关内容 (P10~11)

  (1)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

  (2)国有单位经营性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在建设阶段必须组建项目法人。

  (3)新上项目在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应由项目的投资方派代表组成项目法人筹备组,具体负责项目法人的筹建工作。有关单位在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同时提出项目法人的组建方案;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被批准后,应正式成立项目法人,按有关规定确保资金按时到位,同时及时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第六个考点:项目董事会的职权(P10)

  (1)负责筹措建设资金;

  (2)审核、上报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文件;

  (3)审核、上报年度投资计划并落实年度资金;

  (4)提出项目开工报告;

  (5)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6)负责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7)审定偿还债务计划和生产经营方针,并负责按时偿还债务;

  (8)聘任或解聘项目总经理,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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