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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远市委政策研究室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16-07-15   【

中共清远市委政策研究室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室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和对象

  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改革办)主要承担市委主要领导文稿服务工作,开展重大课题调研,起草重要文件,承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完成市委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此次拟选调1名具备公务员身份,主要从事文稿起草、公文处理及政策研究工作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

  (二)本次选调的岗位需经常加班,要求被选调人员能吃苦耐劳,有很强的敬业奉献精神。

  (三)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学习能力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较高的文字综合水平。

  (四)年龄38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经济类、法学类、管理类等专业优先。

  (六)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已完成公务员(含参加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三、选调程序

  (一)单位推荐或自荐。

  (二)资格审查和调入。我室对推荐或自荐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先试用3个月(特别优秀的可不试用)。试用期满达到本岗位任职要求的,按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报名要求

  (一)以邮寄材料方式报名。报名材料寄广东省清远市人民二路市政府1号楼中共清远市委政策研究室717室,邮政编码:511518,电子邮箱QY3363951@126.com。

  (二)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A4规格):

  1、个人基本情况和履历材料、大一寸彩色近照和生活照各1张;

  2、身份证和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

  4、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3篇以上,以及本人的学位论文。

  (三)报名时间:截至2016年8月14日,以邮戳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我室届时将对报名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面谈。

  (二)报名人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资格。

  (三)所有报名材料均纳入后备人选资料库,恕不退回。

  本告示由清远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改革办)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本室解释为准。

  联系电话:0763—336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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