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运监理工程师监理概论教程(59)
来源:中华考试网  2020/12/10 12:57:00  

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监理主要方法

1.旁站监理

旁站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某一具体的工序、工艺或部位及重要环节实施全过程的现场察看监理。这是监理人员的一种主要的现场质量监理方法。对承包人施工的隐蔽工程、重要工程部位、重要工序及工艺过程,应由监理工程师或其助理人员实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责令承包人立即改正,以便使施工过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及时清除影响工程质量的不利因素。

2.现场巡视

巡视是指监理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现场进行的经常性巡回检查活动。监理人员应重点巡视正在施工的分项、分部工程是否已批准开工;质量检测人员是否按规定到岗;现场使用的原材料或混合料、外购产品、施工机械及采用的施工方法与工艺是否与批准的一致;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标定;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施工自检和工序交接等。通过巡视以便使监理人员了解施工现场情况,发现质量隐患及影响质量的不利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排除。

3.测量控制

就是利用测量仪器、仪表和工具,对规定的检测点进行测量,测量取得实际测量数据后与规定的质量标准或规范的要求相对照,以确定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测量是监理人员在质量监理中对承包人的施工放线、公路及结构物几何尺寸控制和检查的重要手段。开工前监理人员要对施工放线进行检查,测量不合格的不准开工。施工过程中要及时测量,检查各工序施工部位的几何尺寸和位置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要求。验收时,要对验收部位各项几何尺寸进行测量,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整修或返工。

4.试验与抽检

试验是监理工程师确认各种材料和工程部位质量的主要依据。工程监理以数据为准,用数据说话。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每道工序,包括材料的性能、各种混合料的配比、成品的强度等都要有试验数据,没有试验数据的工程一律不予验收。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对承包人按合同要求进行的各项试验的抽样自检频率、抽样方法和试验过程进行检查。在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频率

抽样试验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规定的抽检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监理工程师应重点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如水泥、沥青、石灰、粉煤灰、碎石等)及各种混合料进行抽检,抽检频率应不低于承包人白检频率的20%,其余材料应不低于10%;对已完工程实体质量的抽检频率应不低于承包人自检频率的20%。

5.指令文件

指令文件是指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发出指示和要求的书面文件,用以向承包人提出或指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或要求和指示承包人应做什么或如何做等。例如施工准备完成后,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下达开工令后,承包人才能施工,施工中出现异常情况,经监理指出后,承包人仍未采取措施加以改正时,监理工程师为了保证质量,可以—F达暂停施工的指令,要求承包人停止施工,直到问题得到解决为止等。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各种指令都要有文字记载,并作为主要技术资料存档,使各项事情处理有根有据。这是按照FIDIC条款进行监理的一个特点,也是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过程实施质量监理不可缺少的手段。通过发出指令文件,用以指出施工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提请承包人注意,以达到控制质量之目的。

6.随机抽查

抽查是指工程项目的高层监理机构为了支付已完工程的费用,对工程质量进行复核的一种方式。通常情况下,工程项目总监办为保证重点工程和关键工程的质量,根据对各种报表、申请等分析结果,决定抽查密度。这种随机的抽查形式,也是工程施工质量得以保证的措施之一。

7.工序控制

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就是完成一道一道工序的过程,所以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理主要就是工序的质量控制,而工序的质量控制又表现为施工现场的质量控制,这也是施工阶段质量监理的重点。因此,工序控制是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进行有效监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必须按“质量监理程序流程”和前述的质量监理的“四不准”原则进行严格控制,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

8.计量与支付

所谓计量与支付是指在向承包人支付各项工程款时,必须由监理工程师该工程进行计量并签发支付证书后,业主才能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否则不能支付。这是监理合同赋予监理工程师的一项权力,监理工程师可以利用这一权力进行质量监理,即只有施工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时,监理工程师才进行计量并签发支付证书,否则可拒绝计量并拒签支付证书。监理工程师有了这个权力,就能运用经济的手段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