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运监理工程师监理概论教程(17)
来源:中华考试网  2020/12/9 12:39:32  

法人管理

为了建立投资约束机制,规范业主的行为,建设工程应当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组建项目法人,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即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的制度。

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贯彻执行谁投资、谁决策、谁承担风检的市场经济下的基本原则。项目法人作为工程建设投资行为的主体,应当承担投资风险,承担公路建设相关责任和义务,承担建设项目质量、投资、工期等的管理责任。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对于工程项目法人而言,他们通常缺乏工程建设方面的专业知识,缺乏工程项目管理的经验。因此,为了提高工程建设投资效益,确保工程质量、进度、费用等目标的实现,项目法人必然要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高智能的监理单位,把公路施工活动中的各项管理工作交给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根据项目法人的授权,发挥自己的专长,有

效地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环境保护、进度、费用等进行监控,使工程项目的建设总目标得以最优实现。因此,法人管理是指项目法人通过招标择优选择监理单位、承包人,以合同的形式,明确建设各方的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环保等职责,并通过对监理单位、承包人履约检查来对工程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环保等进行管理和承担管理责任,确保质量等目标的实现。因此,项目法人在质量保证体系中处于主体地位。

1.项目法人的设立

国有单位经营性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在建设阶段组建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

(1)设立时间。新建项目在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应及时组建项目法人筹备组,具体负责项目法人的筹建工作。项目法人筹备组主要由项目投资方派代表组成。

在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同时提出项目法人组建方案。否则,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不予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正式成立项目法人,并按有关规定确保资金按时到位,同时及时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2)备案。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公司章程须报国家发改委备案,其他项目的公司章程按项目隶属关系分别向有关部门、地方发改委备案。

2.法人的组织形式和职责

(1)组织形式: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投资方负责组建。国有控股或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监事会由各投资方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组建。

(2)项目法人的职责:

①筹措建设资金;

②编制项目实施计划和年度计划;

③依法选择勘察、施工、监理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

④向交通主管部门办理开工报告;

⑤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重要施工工艺和标准试验,以及工程分包等事项,保证工程处于受控状态;

⑥接受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按时报送项目建设的有关信息资料;

⑦执行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的所有档案;

⑧及时组织交工验收,做好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⑨组织项目后评价,提出项目后评价报告;

⑩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做好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负责收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