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搭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立交桥”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平台,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改革目标
统筹各层次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扩大高职院校中的中职毕业生生源比例。围绕我省产业发展对职业教育人才的需求,建设一批中职、高职和应用型本科之间相互贯通的、毕业生具有一定就业竞争力的重点和特色专业。
2.改革内容、措施
(1)推动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试点开展“3+2”分段、五年一贯制、“3+4”分段等多种类型的招生改革,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继续开展对口自主招生,完善“知识+技能”的考核选拔方式和推荐应届优秀毕业生免试就读高职院校工作制度。
(2)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建立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教育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相互贯通与衔接的职业人才一体化培养“立交桥”。建立行业企业参与的人才培养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3)加强教育教学改革。遴选行业主管部门、行业、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教育教学专业带头人及企业高级工程技术人员联合成立省级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按照人才培养规格、梯次和结构,共同制订专业建设标准、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标准,构建不同层次职业教育之间相互衔接、与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相匹配的课程体系。支持中职学校、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联合开展专业建设,建立相互之间的教师互派和定期互访制度。
3.改革进度安排
(1)2014年改革事项及预期目标
①完善和适度扩大五年一贯制培养。
②试点中高职“3+2”连读。
③试点中高职“3+2”分段培养。
④试点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
⑤试点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
⑥试点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
⑦完善“3+x”分段培养模式。
(2)2015年改革事项
①进一步完善和适度扩大五年一贯制培养和“3+x”分段培养模式。
②继续试点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和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
(3)2016-2018年改革事项
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和适度扩大五年一贯制培养、“3+x”分段培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