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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高级会计实务精选知识点:股权授予价格的确定

中华考试网 [ 2017年9月2日 ]

  股权授予价格的确定

  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时,应当根据公平市场价原则确定授予价格(即行权价格)或其确定方法。

  授予价格不应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拟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其股权的授予价格在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满30个交易日以后,依据此原则规定的市场价格确定。

  【例题1】国光电器股份公司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的说明:

  『正确答案』

  (一)行权价格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0.80元。

  (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为:行权价格取下述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上浮8%,即[10.00元×(1+8%)]=10.80元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广州国光股票收盘价(10.00元)。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 个交易日内的广州国光股票平均收盘价(9.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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