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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18年正高级会计师申报评审条件

中华考试网 [ 2018年11月15日 ]

内蒙古2018年正高级会计师申报评审条件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2018年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内蒙古2018年正高级会计师申报评审条件如下:

  (一)学历、资历及业绩成果要求

  申报者必须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且符合下列学历、资历条件。

  1.凡参加2018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资历、专业理论水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工作业绩和成果要求(除论文外),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修订)》(内人社发〔2013〕135号)文件执行。

  (1)具有会计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满2年以上,并连续从事会计相关工作满5年以上。

  (2)具有会计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满4年以上,并连续从事会计相关工作满10年以上。

  (3)具有会计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满5年以上,并连续从事会计相关工作满15年以上者。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申报条件。已取得相关考试合格成绩单的,可在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

  论文要求:

  继续设置论文条件,推行取得现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后的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会计专业研究成果、业绩贡献、经济社会效益及论文论著的质量。

  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资格时,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 学术专业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1篇为核心刊物或部级刊物)。

  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继续实行考评结合制度。参加2018年度自治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参加2016年、2017年、2018年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达到全国合格分数线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申报参加评审。

  相关阅读2018年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资格任职评审时间|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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