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建设用地制度与政策
1.正确认识现行土地制度:城市→直辖市/市/镇
①社会主义公有制 全民和集体所有制
②国家代表人民 国务院行使
③集体土地:村民集体/两农村经济组织农民/乡农集体
④城市市区土地属国有⑤农村及市郊区一般属集体
2.土地制度:①土登记制度②土地途管制制度
③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④保护耕地制度
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用途分为农用/建设用/未利用
3.集体土地使用⑴征用原则:珍惜耕地/合理利用
保护建设用地 /妥善安置/有偿使用/依法征地
⑵政策:两级审批(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
①征农地先办农地转用手续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
②基本农用/基本农用外耕地超过35公顷/其他70公顷
具体项目省府审批国务院务备案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出租一级市场)
⑴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11号令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用地必须拍招挂
⑵土地使用权收回:①年限届满②提前收回据实际年限/开发程度/土地利用实际情况适当补偿③因使用者履行合同而收回(60日内未如期支付)④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警告罚款至无偿收回
⑶土地使用权终止:灭失和遭抛弃
⑷土地使用权合同分成片/项目用地/补办
5.国有土地划拨:批准后拆迁安置补偿或无偿取得
管理:出租超6月签合同/抵押不含地价/保留不超5年
6.闲置地
⑴范围:①未按用地批准书和合同规定期限开发利用
②合同生效或批准书发放1年后未动工建设
③动工面积不足1/3或投资不25%未经批准中止1年
⑵闲置处方式:
①延长开发期不超过1年 ②变地用途后办手续再开发
③安排临时使用,项目具备条件后重新批准开发,增埴地价政府收④政府为其置换等价闲地或建设用地建设
⑤政府招拍定新主,对原用地单位经济补偿
⑥政府签协议收回(由政府造成闲置的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