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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复习提纲(6)

中华考试网  [ 2017年8月16日 ]  【

  第三节 房地产分类

  一、房地产按其用途来划分为下列10类:居住、商业、办公、旅馆、餐饮、娱乐、工业、农业、特殊用途、综合。

  二、按开发程度来划分为下列5类:生地、毛地、熟地、在建工程、现房。

  三、按是否产生收益来划分为下列2类:收益性房地产、非收益性房地产。

  收益性房地产可以采用收益法估价,非收益性房地产则难以采用收益法估价。四、按经营使用方式来划分的类型

  四、房地产按其经营使用方式来划分为下列4类:出售、出租、营业、自用。

  这种分类对于选用估价方法特别有用,例如:出售型房地产可以采用比较法估价;出租或营业型房地产可以采用收益法估价;自用型房地产可以采用成本法估价。

  五、按照房地产实物形态的分类:(1)土地(2)建筑物(包括尚未建成的建筑物)(3)土地与建筑物的合成体(包括在建工程和现房)(4)未来状况下的房地产(5)已经灭失的房地产(6)房地产的局部(7)现在状况下的房地产与过去状况下的房地产的差异部分(8)以房地产为主的整体资产或包含有其他资产的房地产(9)整体资产中的房地产。

  六、按照房地产权益状况的分类有:干净的房屋和出让土地、干净的房屋和划拨土地、干净的房屋和集体土地、共有房地产、部分产权的房地产、有租约限制的房地产、设置了地役权的房地产、设立了抵押权的房地产、有拖欠建设工程款的房地产、列入公告拆迁或征收征用的房地产、临时用地或临时建筑的房地产、手续不全的房地产、产权不明或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被依法查封财产保全或其他限制的房地产、违法占地或违法违章建筑的房地产、房地产的租赁权、房地产的抵押权、房地产的空间利用权、房地产中的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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