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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案例与分析》讲义:居住房地产估价的常用方法

来源:中华考试网  [ 2016年4月15日 ]  【

  居住房地产估价的常用方法可以选择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等。

  (一)市场法

  由于居住房地产交易较频繁、交易量较大,很容易获取交易实例,因此市场法是居住房地产估价最常用的方法,主要用于各种类型的商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转让价格、抵押价格、拆迁补偿价格等的评估,也可用于为商品房预售价格定位而进行的估价。

  (二)成本法

  成本法也常用于居住房地产的估价,在居住房地产的抵押价值评估时,出于安全、保守的考虑常会用到成本法,此外居住房地产的拆迁估价以及在建工程的估价往往也会采用成本法。

  (三)收益法

  采用收益法对居住房地产估价相对较少,主要用于出租型公寓等居住房地产。

  居住房地产估价的技术路线及难点处理

  由于居住房地产的自用性、社会保障性、交易规模小但市场交易量大等特征,因此对住宅房地产进行估价非常普遍。委托人一般主要基于了解住宅的市场价值、抵押价值、租赁价值、拆迁补偿价值等目的而委托估价机构进行评估。居住房地产估价既有单套或几套的零散评估,也有整体的评估,由于居住房地产具有产权多样性、产品多样性的特点,因此估价人员在对居住房地产进行评估时,应充分了解和分析估价对象的基本事项,遵循相应的估价技术路线,选择适当的估价方法进行估价。

  (一)商品房估价的技术路线及难点处理

  商品房由于市场交易实例比较容易获取,因此常采用市场法进行估价。在实际估价业务中,商品房个体即零散的单套住宅的估价情况比较多,如住宅的抵押、转让估价,单套商品房的估价技术路线比较简单,因为单套商品房的交易实例很多,可直接通过对交易实例的修正测算出待估对象的价格。在涉及商品住宅拆迁、商品房预售定价业务时,常常会遇到商品房的整体估价,即整幢或数幢商品房估价。由于整幢商品房的成交个案很少,交易实例的选择范围很小,甚至可能找不到合适的可比实例,其估价技术路线相对比较复杂,通常采用从个体到整体的估价思路来解决,即选择某一基准层的某套住宅作为待估对象,选取与待估对象类似的成交实例,利用市场法修正测算出该套住宅的价格,然后采用类比法,经过楼层、朝向、景观、成交建筑面积、户型等的修正,得出各层、各幢商品住宅的价格。

  (二)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估价的技术路线及难点处理

  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估价的技术路线与商品房相类似,不同的一点是要考虑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的扣除问题。利用市场法估价时,先估算估价对象的市场价值,再扣除应向政府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土地收益。利用成本法估价时,应评估估价对象不含土地出让金下的房屋重新购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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