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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物》备考练习及答案18

来源:考试网  [2018年6月9日]  【

2018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物》备考练习及答案18

  1.以下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有( )。

  A.增值税专用发票

  B.海关完税凭证

  C.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D.农产品收购凭证

  E.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税法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和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包括: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根据收购凭证上的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

  (4)支付运输费用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纳税人支付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费用,不得作为运输费用抵扣进项税额。

  所以,符合题意的选项是ABCD。

  【该题针对“增值税的一般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2.防伪税控企业发生下列( )情形的,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认定登记,同时由主管税务机关收缴金税卡和IC卡。

  A.减少分开票机

  B.增加分开票机

  C.被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D.被暂时停止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E.依法注销税务登记,终止纳税义务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税法规定,防伪税控企业发生下列情形,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认定登记,同时由主管税务机关收缴金税卡和IC卡。

  (1)依法注销税务登记,终止纳税义务;

  (2)被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3)减少分开票机。

  【该题针对“代理填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方法”知识点进行考核】

  3.以下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经济业务,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有( )。

  A.某电脑公司从美国进口CPU一批,向海关缴纳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B.某商场销售电视机,支付给运输企业的运费

  C.某建筑施工企业从水泥厂购进水泥一批,用于建筑施工

  D.某茶叶厂从茶农手中收购了经过茶农烘干处理的茶叶一批

  E.某钢材厂从小规模纳税人购入材料一批,取得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选项C,外购材料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4.2009年8月25日,国税稽查局对某公司的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2009年4月收取价外费用200万,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中核算,企业已经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在当月补缴了相应的增值税款。则该企业9月5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以下填表方法正确的有( )。(增值税率17%)

  A.第1行“(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200万

  B.第4行“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170.94万

  C.第11行“销项税额”29.06万

  D.第16行“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34万

  E.第37行“本期入库查补税额”29.06万

  【正确答案】:BCE

  【答案解析】:由于企业收取的价外费用为200万,少计收入,税法规定,价外费用应当按含税收入处理,所以少计的不含税收入是200÷(1+17%)=170.94万元,少计的销项税额是29.06万元,应补增值税额29.06万元。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少计收入的项目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填写方法是:第1行 “(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170.94万;第4行“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170.94万;第11行“销项税额”29.06万;第16行“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29.06万;第37行“本期入库查补税额”29.06万。

  【该题针对“代理填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方法”知识点进行考核】

  5.注册税务师在代理消费税的纳税申报时,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代理自产应税消费品纳税申报时,首先应当确定的是应税消费品适用的税目税率

  B.代理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业务时,首先应当确定的是双方是否为委托加工业务

  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业务中,如果是代理委托方的消费税纳税申报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申报表

  D.代理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自营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申报时,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两单两票”办理免税手续

  E.代理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申报时,出口应税消费品已经办理退税后,发生了退关或外国退货的,外贸企业应在当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缴已退消费税税款,注册税务师代理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

  【正确答案】:ABE

  【答案解析】: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办理代收代缴消费税申报。注册税务师代理纳税申报时,首先确定是否属于委托加工业务,核查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其次是为受托方代理申报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代收代缴申报表,如果是受委托方代理申报,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的完税证明。

  【该题针对“代理消费税纳税申报操作规范”知识点进行考核】

  6.以下关于计算营业税的营业额的确定,不正确的有( )。

  A.所有运输企业从事联运业务,以实际收取的营业额为计税依据,即以收到的收入扣除支付给以后的承运者的运费、装卸费、换装费等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B.从事安装工程作业,无论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是否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营业额中均应当包括设备的价款

  C.单位和个人转让购进的无形资产,以全部收入减去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D.单位和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收入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演出公司或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E.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除了购置或抵债取得的不动产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选项A,自开票的运输企业从事联运业务,以实际收取的营业额为计税依据,即以收到的收入扣除支付给以后的承运者的运费、装卸费、换装费等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对于代开发票的运输企业不得扣除支付给联运企业的运费。选项B,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营业额包括设备的价款。选项C、E,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或抵债取得的不动产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无形资产中只有购置的土地使用权按差额计算营业税;其他的无形资产按照全部收入计算营业税。

  【该题针对“营业税的计税依据”知识点进行考核】

  简答题

  1.简述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的操作规范。

  【正确答案】:出口应税消费品代理消费税纳税申报的操作规范如下:

  代理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申报,注册税务师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两单一票”办理免税手续。如发生退关或国外退货,出口时已予以免税的,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暂不办理补税,待其转为国内销售时,再在当期办理补缴消费税的申报手续,于报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同时,提供“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实行专用税票管理制度,其代理申报程序如下:生产企业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外贸企业出口后,外贸企业凭“两单两票”及消费税专用税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报送出口退税货物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和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退税后,发生退关或国外退货,外贸企业应在当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缴已退的消费税款,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

  综合题

  1.滨海酒厂系某市中型国有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药酒等产品,2009年3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增值税抵扣凭证全部经税务机关认证):

  (1)从A农场收购薯干一批,开具主管税务机关核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金额为100000元,数量为100吨,取得承运部门开具的运费发票上注明运费8000元,装卸费、保险费为2000元,上述款项均付清,薯干已验收入库。

  (2)从A农场收购的40吨薯干发往本市B酒厂,委托加工成薯类白酒,委托加工合同载明由滨海酒厂提供主要原材料薯干40吨,成本价为38576元;由B酒厂代垫部分辅料,收取加工费(含辅料款)30000元,税金5100元,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B酒厂无同类产品。

  (3)将委托B酒厂加工完的5吨薯类白酒全部收回,已全部支付加工费及相关税费,薯类白酒期初无库存,收回后60%用于勾兑生产药酒;10%销售给某个体餐厅,取得含税收入12500元已送存银行,其余30%待以后生产药酒。

  (4)当月制成的4吨药酒生产成本为160000元,已验收入库,其中70%对外销售,取得含税收入198900元,已送存银行。

  (5)本月将300公斤生产成本为12000元的药酒分别赠送给本市各药店。

  (6)本月外购包装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000元,税金17000元,包装物已验收入库,但款项尚未支付。

  (6)“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月底贷方余额为20000元,系企业2009年2月份所属增值税欠税款,已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延缓纳税。

  要求:

  (1)根据业务资料顺序作相关的账务处理;

  (2)计算当期应纳的各流转税及附加,并作相关计提、缴纳税金的账务处理。(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正确答案】:(1)正确的账务处理:

  ① 收购的原材料

  借:原材料-薯干 9644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560

  贷:银行存款 110000

  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100000×13%=13000(元)

  运费抵扣进项税额=8000×7%=560(元)

  进项税额合计=13000+560=13560(元)

  ② 发料加工

  借:委托加工物资 38576

  贷:原材料-薯干 38576

  支付加工费、增值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100

  贷:银行存款 35100

  支付甲酒厂代扣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委托加工业务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则:

  委托加工薯类白酒计税价格=(38576+30000+5000×2×0.5)÷(1-20%)=91970(元)

  由受托代收代缴的消费税=91970×20%+5×2000×0.5=23394(元)

  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23394×7%=1637.58(元)

  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教育费附加=23394×3%=701.82(元)

  因为委托加工酒类产品收回继续生产的,已纳消费税不得抵扣,所以代收税金计入委托加工产品的成本中,合计23394+1637.58+701.82=25733.40(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 25733.40

  贷:银行存款 25733.40

  下面相关的处理相应的也会发生变化。

  ③ 验收入库

  “委托加工物资”科目借方合计金额=38576+30000+25733.40=94309.40(元)

  借:原材料-薯类白酒 94309.40

  贷:委托加工物资 94309.40

  生产耗用(领用60%)

  借:生产成本 55760.64

  贷:原材料-薯类白酒 55760.64

  生产领用的成本=92934.4×60%=55760.64(元)

  销售薯类白酒:

  借:银行存款 125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683.7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816.24

  借:其他业务成本 9430.94

  借:原材料-薯类白酒 9430.94

  销项税额=12500÷1.17×17%=1816.24(元)

  销售领用的成本=94309.40×10%=9430.94(元)

  ④ 产品入库:

  借:库存商品 160000

  贷:生产成本-药酒 160000

  外销取得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1989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7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8900

  销项税额=198900÷1.17×17%=28900(元)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12000

  贷:库存商品-药酒 112000

  销售成本=160000×70%=112000(元)

  计提消费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7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7000

  消费税=198900÷1.17×10%=17000(元)

  ⑤ 药酒赠送业务

  借:营业外支出 16917.86

  贷:库存商品 1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096.43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821.43

  销项税额=12000×[170000÷(160000×70%)]×17%=3096.43(元)

  消费税=12000×[170000÷(160000×70%)]×10%=1821.43(元)

  “营业外支出”科目借方=12000+3096.43+1821.43=16917.86(元)

  ⑥ 外购包装物入库

  借:周转材料-包装物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

  贷:应付账款 117000

  (2)计算税、费

  ①增值税

  当期销项税额=1816.24+28900+3096.43=33812.67(元)

  当期进项税额=13560+5100+17000=35660(元)

  本月应纳税额=33812.67-35660=-1847.33(元)

  根据国税发[2004]112号文件的规定:对纳税人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应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因为企业增值税欠税金额为20000元大于期末留抵税额1847.33元。

  会计分录为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847.33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847.33

  ②消费税

  本月计提消费税=17000+1821.43=18821.43(元)

  由B酒厂代扣代缴消费税=23394(元)

  ③城建税

  应纳城建税=18821.43×7%=1317.50(元)

  由B酒厂代收代缴城建税=1637.58(元)

  ④教育费附加

  应纳教育费附加=18821.43×3%=564.64(元)

  由B酒厂代收代缴教育费附加=701.82(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882.14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1317.50

  -应交教育费附加 564.64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8821.43

  -应交城建税 1317.50

  -应交教育费附加 564.64

  贷:银行存款 20703.57

责编:jiaojiao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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