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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要点概论10

来源:考试网  [2018年3月10日]  【

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要点概论10

  股票的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股票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股票的公开发行是指发行人通过证券经营机构向发行人以外的社会公众就发行人的股票发出的要约邀请、要约或者销售行为。股票的非公开发行是指向发行人依法向特定人发行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的行为。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特定人”即指不超过200人。非公开发行的,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我国《证券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2)向累计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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