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
资讯
当前位置:中华考试网 >> 城乡规划师 >> 相关知识 >> 复习辅导 >> 2017年城市规划师《城市规划相关知识》第3讲讲义

2017年城市规划师《城市规划相关知识》第3讲讲义

中华考试网  [ 2017年5月16日 ]  【

  熟悉城市规划对设计的要求

  (二)熟悉城市规划对设计的要求

  1.用地范围及界限

  应掌握道路中心线、道路红线、绿化控制线、用地界线、建筑控制线。应试者应清楚掌握几条控制线的含义及与其他控制线的差别。

  2.与城市道路的关系

  这是每—位从事城市规划、建筑设计人员必须掌握的基本知识。

  基地应与道路红线相连接,否则应设通路与道路红线相连接。基地与道路红线连接—般从退道路红线—定距离为建筑控制线。建筑一般均不得超出建筑控制线建造。

  属于公益上有需要的建筑物和临时性建筑物(绿化小品、书报亭等),经当地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可突人道路红线建造。

  建筑物的台阶、平台、窗井、地下建筑、建筑基础均不得突入道路红线。建筑突出物可有条件地突入道路红线。

  3.场地出入口

  对车流量较多的基地及人员密集的建筑基地应符合规范规定:距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叉点起不应小于70m;距非道路交叉口的过街人行道最边缘不应小于5m;距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0m;距公园、学校、儿童残疾人等建筑物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m;当基地通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连接;与立体交叉口的距离或有其他特殊情况时,应按当地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4.建筑限高

  当城市总体规划有要求时,应按规划要求限制高度;保护区范围内、视线景观走廊及风景区范围内的建筑,市、区中心的临街建筑物.航空港、电台、电信、微波通信、气象台、卫星地面站、军事要塞千程等周围的建筑物均应考虑高度限制。

  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烟囱等,在城市——般地区可不计入控制高度;在保护区、控制区内应计入高度。

  5.控制指标

  容积率=总建筑面积(m2)/基地总用地面积(m2)

  建筑密度(%)=建筑总基地面积(m2)/基地总用地面积(m2)×100%

  绿化覆盖率(%)=绿化覆盖面积(m2)/基地总用地面积(m2)×100%

  绿地率(%)=各类绿地覆盖面积之和(m2)/基地总用地面积(m2)×100%

  人口毛密度(人/hm2)=总居住人口数(人)/居住用地总面积(hm2)

  人口净密度(人/hm2)=总居住人口数(人)/住宅用地总面积(hm2)

  熟悉建筑布局

  (三)熟悉建筑布局

  1.功能分区

  功能分区就是确定场地或建筑内部各个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位置。应根据项目的生产流程,使用的先后顺序,相互之间的联系紧密程度将性质相同、功能接近,并且联系密切,对环境要求—致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分成若干组,结合基地内外条件,形成合理功能分区合理使用土地。一般以道路、河流、绿化带作为边界。

  2.建筑朝向与间距

  (1)建筑朝向

  影响建筑朝向的主要因素是日照和通风。由于我国处于北半球,因此大部分地区最佳的建筑朝向为南向,适宜朝向为东南向。

  (2)建筑间距

  影响建筑间距的主要因素有日照、通风、防火,防噪、卫生、通行通道、工程设施布置、抗震要求。住宅应每户至少有1个居室,宿舍应每层至少有半数以上居室能获得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少于1小时:托儿所、幼儿园和老年人、残疾人专用住宅的主要居室,医院、疗养院。至少有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应获冬至日满窗口照不少于3小时。

  要求熟悉《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物的防火间距

  ┌──────┬────────────────────┐

  │ │ 耐 火 等 级 │

  │ ├──────┬──────┬──────┤

  │ 耐火等级│ 一、二级│ 三 级│ 四 级│

  │ ├──────┴──────┴──────┤

  │ │ 防火间距(m) │

  ├──────┼──────┬──────┬──────┤

  │ 一、二级│ 6 │ 7 │ 9 │

  ├──────┼──────┼──────┼──────┤

  │ 三 级│ 7 │ 8 │ 10 │

  ├──────┼──────┼──────┼──────┤

  │ 四 级│ 8 │ 10 │ 12 │

  └──────┴──────┴──────┴──────┘

  高层建筑物的防火间距(m)

  建筑类别

  防火间距(m)

  高层民用建筑 高层民用建筑 其他民用建筑

  主体建筑 附属建筑 耐火等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主体建筑 13 13 13 15 18

  附属建筑 13 6 6 7 9

  3.建筑布局原则

  建筑布局方式:形体组合关系的集中式、分散式、组群式;组合手法的规整式、自由式、混合式。

  要求:

  (1)与场地取得适宜关系;

  (2)充分结合总体分区及交通组织;

  (3)有整体观念,统一中求变化,主次分明;

  (4)体现建筑群性格;

  (5)注意对比、和谐手法的运用。

  4.外部空间设计

  (1)类型

  以人的视觉感受为依据,以人的视线与围合外部空间界面构成夹角为界限,将外部空间划分为三种:180以下为开敞空间;180一450时为围合空间;450以上时为封闭空间。

  (2)处理手法

  对比与变化、渗透与层次、比例与尺度、均衡与稳定、空间序列等。

纠错评论责编:lzy080201
考试题库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