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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册城乡规划师《管理法规》复习重点(24)

考试网  [ 2017年9月1日 ]  【

  第九章 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本章重点:1、城乡规划监督检查的内容与方法2、城乡规划行政处罚的原则与程序

  第一节 城乡规划的行政法制监督

  城乡规划的行政法制监督:享有监督权限的主体,对城乡规划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是否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的制度。

  一、我国的行政法制监督体系

  1、权力机关的监督: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2、司法机关的监督: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3、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层级监督;专门监督。审计监督和行政监查

  4、政治监督:各党派、各政治性团体5、社会监督: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城乡规划的法制监督

  1、城乡规划的权力机关的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对“一府两院”工作实施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职责。

  2、城乡规划的层级监督A城乡规划监察员制度B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检查C对制度建设情况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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