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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实务第四章笔记串讲:销售商品收入的账务处理(要点+难点)

  销售商品收入的账务处理(要点+难点)

  (一)一般销售商品业务

  在进行销售商品的会计处理时,首先要考虑销售商品收入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通常情况下,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交款提货销售商品的,在开出发票账单收到货款时确认收入。

  交款提货销售商品,是指购买方已根据企业开出的发票账单支付货款并取得提货单的销售方式。在这种方式下,购货方支付货款取得提货单,企业尚未交付商品,销售方保留的是商品所有权上的次要风险和报酬,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购货方,通常应在开出发票账单收到货款时确认收入。

  销售商品收入在确认时:

  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要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二).已经发出但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商品

  如果企业售出商品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均不应确认收入。为了单独反映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企业应增设“发出商品”科目。该科目核算一般销售方式下,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

  1.当发出商品,不能确认收入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2.若发出商品时,已经开出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义务已发生),则应确认应交销项税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3.当发出商品,可以确认收入时,在确认收入的同时应该结转发出商品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例4—4】A公司于2009年3月3日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B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l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l7 000元;该批商品成本为60 000元。A公司在销售该批商品时已得知B公司资金流转发生暂时困难,但为了减少存货积压,同时为了维持与B公司长期以来建立的商业关系,A公司仍将商品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假定A公司销售该批商品的纳税义务已经发生。

  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60 000

  贷:库存商品   60 000

  同时,因A公司销售该批商品的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应确认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收账款  17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000

  (注:如果销售该批商品的纳税义务尚未发生,则不作这笔处理,待纳税义务发生时再作应交增值税处理)

  假定2009年11月A公司得知B公司经营情况逐渐好转,B公司承诺近期付款,A 公司应在B公司承诺付款时确认收入,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1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000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60 000

  贷:发出商品    60 000

  假定A公司于2009年12月6日收到B公司支付的货款,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1l7 000

  贷:应收账款  117 000

  (三)、涉及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时,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的确定方法及核算如下:

  1.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企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2.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注意:

  ①企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②在计算现金折扣时,还应注意销售方是按不包含增值税的价款提供现金折扣,还是按包含增值税的价款提供现金折扣,两种情况下购买方享有的折扣金额不同。(注:做题时严格按题目要求,题目不指明,一律按发票金额打折)

  其会计分录如下:

  (1)销售商品时:

  借:应收账款 (总价)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银行存款 (代垫运杂费、包装费等)

  (2)收取货款时:

  ①买方在折扣期内付款:

  借:银行存款(净价)

  财务费用(现金折扣数额)

  贷:应收账款(总价)

  ②若买方未在折扣期内付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例4—5】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09年3月1日销售A商品l0 000件,每件商品的标价为20元(不含增值税),每件商品的实际成本为12元,A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l7%;由于是成批销售,甲公司给予购货方l0%的商业折扣,并在销售合同中规定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A商品于3月1日发出,符合销售实现条件,购货方于3月9日付款。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考虑增值税。

  本例涉及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问题,首先需要计算确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根据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确定的有关规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应是未扣除现金折扣但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现金折扣应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因此,甲公司应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为180 000(20×10 000—20×10 000×1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30 600(180 000 ×17%)元。购货方于销售实现后的l0日内付款,享有的现金折扣为4 212[(180 000 4—30 600)×2%]元。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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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liujia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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