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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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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重点知识点:法律基础_第2页

  考点2:法的形式(★★)(P8)

  (一)种类

  我国法的主要形式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以及我国签订和加入的国际条约。

  【提示】判例不属于我国法的形式,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书、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等不能作为法的形式。

  (二)主要形式的制定机关与效力等级

  表1-2

形式

制定机关

效力等级

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仅次于宪法

行政法规

国务院

仅次于宪法和法律

地方性法规

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1)地位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与它们相抵触

(2)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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