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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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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课后习题十三

  【例题1·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可以( )。

  A.办理转账

  B.提取现金

  C.向上级主管单位账户划拨资金

  D.向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

  【答案】AB

  【解析】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可以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以及财政部门批准的特殊款项,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

  【例题2·多选题】王某在甲银行开立了一个按Ⅱ类户管理的个人银行账户,王某可以通过该账户办理的事项有( )。

  A.支取任意金额的现金

  B.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

  C.限定金额的缴费支付

  D.任意金额的消费支付

  【答案】BC

  【解析】(1)选项A:Ⅱ类户取出现金的日累计限额合计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20万元;(2)选项CD:Ⅱ类户和Ⅲ类户均可办理限额的消费和缴费支付。

  【例题3·多选题】甲公司因新进一批员工向A银行申请为该批新员工开立医疗保险个人银行账户。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应该由员工个人向A银行申请开立,甲公司无权代为开立

  B.甲公司向A银行提供单位证明材料、该批员工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可以代理该批员工开立

  C.甲公司为该批员工开立账户后,该账户即可用于存取款、转账支付等用途

  D.在员工个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开户银行办理身份确认、密码设(重)置等激活手续前,该银行账户只收不付

  【答案】BD

  【解析】(1)选项A:存款人开立代发工资、教育、社会保障(如社保、医保、军保)、公共管理(如公共事业、拆迁、捐助、助农扶农)等特殊用途个人银行账户时,可由所在单位代理办理;(2)选项B:单位代理个人开立银行账户的,应提供单位证明材料、被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3)选项CD:单位代理开立的个人银行账户,在被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开户银行办理身份确认、密码设(重)置等激活手续前,该银行账户只收不付。

  【例题4·判断题】甲公司向A银行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A银行为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的起始时间为A银行为甲公司办理开户手续的日期。( )

  【答案】×

  【解析】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但是,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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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题·不定项选择题】(2017年)

  甲公司的开户银行为P银行。2016年4月1日,甲公司委派员工张某携带一张公司签发的出票日期为2016年4月1日、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均空白的转账支票赴乙公司恰谈业务。为支付货款,张某在支票上填写金额15万元、收款人为乙公司后将支票交付乙公司。

  当日,为偿还所欠丙公司劳务费,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在背书栏内记载了“不得转让”。丙公司持票到P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支付。丙公司拟行使追索权以实现票据权利。

  要求:

  根据上述材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别回答下列小题。

  1.关于甲公司签发支票行为的效力及票据当事人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公司是支票的保证人

  B.因出票时未记载确定的金额,支票无效

  C.P银行是支票的付款人

  D.因出票时未记载收款人姓名,支票无效

  【答案】C

  【解析】(1)选项BD: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记载,并不导致支票无效;(2)选项AC:甲公司是支票的出票人,P银行是支票的付款人。

  2.关于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行为效力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背书附不得转让的条件,票据无效

  B.背书附不得转让的条件,背书无效

  C.丙公司再背书转让该支票,乙公司对丙公司及其后手不承担保证责任

  D.丙公司再背书转让该支票,乙公司对丙公司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D

  【解析】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背书有效,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其直接后手丙公司还是需要承担票据责任的)。

  3.关于丙公司提示付款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丙公司可以委托开户银行向P银行提示付款

  B.支票无效,丙公司无权提示付款

  C.丙公司提示付款期限为2016年4月2日起10日

  D.丙公司提示付款期限为2016年4月1日起10日

  【答案】AD

  【解析】(1)选项A:支票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2)选项CD: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2016年4月1日)起10日。

  4.关于丙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的下列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丙公司不享有票据追索权

  B.丙公司可以同时对甲公司和乙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

  C.丙公司应按照先乙公司后甲公司的顺序行使追索权

  D.丙公司只能对乙公司或甲公司其中之一行使追索权

  【答案】ACD

  【解析】(1)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背书有效(丙公司可以取得票据权利,选项A错误),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乙公司只是对其间接后手不承担票据责任,对其直接后手丙公司应承担票据责任,丙公司有权向乙公司追索)。(2)票据的出票人(甲公司)、背书人(乙公司)、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持票人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选项B正确,选项CD错误)。

  【大题·不定项选择题】(2015年)

  2014年2月18日,甲公司签发一张转账支票交付给乙公司并授权其补记相关事项。乙公司于2月20日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于3月3日向甲公司开户银行P银行提示付款,P银行拒绝付款。丙公司遂行使票据追索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支票付款人的是(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P银行

  【答案】D

  【解析】支票的付款人为出票人的开户银行。

  2.下列记载事项中,甲公司可以授权乙公司补记的是( )。

  A.出票日期

  B.收款人名称

  C.确定金额

  D.付款人名称

  【答案】BC

  【解析】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授权补记。

  3.关于丙公司行使票据权利的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丙公司有权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

  B.丙公司有权向P银行行使追索权

  C.P银行有权拒绝付款

  D.丙公司有权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答案】CD

  【解析】(1)丙公司未在出票日起10日内(2014年2月28日前)提示付款,属于逾期提示付款;(2)支票持票人逾期提示付款的,付款银行有权拒绝付款(选项C正确),且持票人丧失对出票人(甲公司)以外前手(乙公司)的追索权(选项A错误,选项D正确);(3)P银行是支票上的付款人,并非“承兑人”(支票见票即付,无须承兑),不得被列为追索对象(选项B错误)。

  4.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的期限为( )。

  A.2014年2月18日起3个月

  B.2014年2月18日起6个月

  C.2015年3月3日起3个月

  D.2015年3月3日起6个月

  【答案】B

  【解析】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责编:zp03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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