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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章节讲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_第3页

来源:考试网  [2017年12月14日]  【

  3-1报警区域的划分

  报警区域应根据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 可将一个防火分区或一个楼层划分为一个报警区域,也可将发生火灾时需要同时联动消防设备的相邻几个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为一个报警区域。

  电缆隧道的一个报警区域宜由一个封闭长度区间组成,一个报警区域不应超过相连的 3个封闭长度区间;道路隧道的报警区域应根据排烟系统或灭火系统的联动需要确定,且不宜超过150 m。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报警区域应由一个储罐区组成,每个50000 m3及以上的外浮顶储罐应单独划分为一个报警区域。

  列车的报警区域应按车厢划分,每节车厢应划分为一个报警区域。

  4-1探测区域的划分

  探测区域应按独立房(套)间划分。一个探测区域的面积不宜超过500m2;从主要入口能看清其内部,且面积不超过1000m2的房间,也可划为一个探测区域。红外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和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的长度,不宜超过100m;空气管差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长度 宜为 20 ~ 100 m。

  应单独划分探测区域的场所 :

  敞开或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属与疏散直接相关的场所。

  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消防 电梯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走道、坡道, 属与疏散直接相关的场所。

  电气管道并、通信管道井、电缆隧道, 属隐蔽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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