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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一级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串讲讲义:第二篇第五章

来源:考试网  [2016年7月30日]  【

  第五章 防爆检查

  第一节 建筑防爆

  一、检查内容

  1.爆炸危险区域的确定

  爆炸危险区域按场所内存在物质的物态不同,主要分为爆炸性气体环境和爆炸性粉尘环境。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范围主要根据释放源的级别和位置、易燃易爆物质的性质、通风条件、障碍物及生产条件、运行经验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综合确定。

  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范围主要根据粉尘量、释放率、浓度和物理特性,以及同类企业相似厂房的运行经验确定。检查中主要判定爆炸危险环境类别及区域等级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有爆炸危险厂房的总体布局

  主要检查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总(分)控制室和相关设备用房的布置位置。

  检查要求为:

  1)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宜独立设置。

  2)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总控制室需独立设置;分控制室宜独立设置。

  3)净化有爆炸危险粉尘的干式除尘器和过滤器宜布置在厂房外的独立建筑内,且建筑外墙与所属厂房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10m。对符合一定条件可以布置在厂房内的单独房间内时,需检查是否采用耐火极限分别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3.有爆炸危险厂房的平面布置

  主要检查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部位和设备、疏散楼梯、办公室和休息室、排风设备在厂房内的布置。

  4.采取的防爆措施

  5.泄压设施的设置

  6.与爆炸危险场所毗连的变、配电所的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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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sun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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