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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009年质量专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_第2页

考试网(www.examw.com)  2009年1月9日  

  一、初级

  (一)必须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三)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要求,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在报名参加本年度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时,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名。

  二、中级

  (一)必须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在2000年底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三、部分科目免试

  在2000年底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初级)或“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一个科目的考试。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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