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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2011年质量工程师考试报名资格审查

考试网(www.examw.com)  201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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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我办已于2010年12月8日以十职改办[2010]23号文件转发。现就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有关资格审查问题作如下说明:

1、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三定方案”的职责分工及省职改办要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的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各级政府人社(职改)部门负责。考试

2、按照考试工作计划,在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文件下发后,考生在文件明确的报名时间内报名。不论是首次报考考生和续报考生,均需按要求提供《报名信息表》(一式二份)、学历、资格证书(原件)等报名所需相关材料,到所在地人社(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凡提供假学历、假资格证书等虚假材料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市直(城区)报考人员,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考生按所报专业考试文件要求,分别报请业务主管部门和市职改办审查同意盖章后,到市人事考试院现场确认和缴费。

县市报考人员,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分别报请业务主管部门和县(市)职改办审查同意盖章后,再报市职改办进行资格复核(可提供经县市职改办审查验印后的材料复印件),复核同意后,到市人事考试院确认和缴费。

4、资格审查、确认地点及联系电话

市职改办(市人社局四楼406室职称科)  电话:8665733

市人事考试院(市人社局六楼610室人事考试院考试科)

电话:8650722

 十堰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元月十三日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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