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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2013年质量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秦皇岛人事考试网  201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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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3质量工程师考试时间为6月23日,2013年河北秦皇岛质量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月22至3月15日;现场确认时间为为3月18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17日起

秦职改办〔2013〕19号

关于做好2013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冀人考发[2013]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3年度我市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2013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23日举行,考点设在本市。

二、考试科目及题型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分初、中两级,初级考试科目为《质量专业相关知识》、《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中级考试科目为《质量专业综合知识》、《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各科目试卷全部由客观题组成,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

三、获得职业资格条件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报考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四、报考条件

1、参加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在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工程系列质量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在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从事专职检验工作的人员除外),且必须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2、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一款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两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在2001年1月1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一款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4、免试条件:

在2001年1月1日前,质量专业技术人员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的申报质量专业初级资格时可免试 “质量专业相关知识”科目,受聘担任工程师职务的申报质量专业中级资格时可免试“质量专业综合知识”科目。

五、报考程序

2013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13年2月22日至3月15日,网址是:www.hebpta.com.cn。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即可打印报名表。网上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一旦打印报名表,考生本人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所以在打印报名表前务必再三核实信息是否有误。我市报考人员单位代码均填写为888。

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到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处履行报名手续。需携带的报考材料包括:

1、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明、身份证原件及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开据的证明信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复印件上必须有单位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2张打印规范的报名表;符合免试条件人员还须填写2张部分科目免试表。

3、2份从报名网站上下载的从事计量相关业务工作的制式年限证明。

4、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学历证、2001年1月1日前取得的助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及职务聘任证明、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及复印件2份。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手工填写即可。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今年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6月17日起至考试开始,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六、报名费用

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考务费每人每科55元,报名费每人10元。

七、教材征订与培训

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方面的问题,请与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的工作机构联系,联系电话010-84387038 84380505。

八、报名确认时间

2013年度质量资格考试报名确认时间定于2013年3月18日。

九、现场确认地点

海港区燕山大街147号军转培训中心五楼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处,联系电话:3621910 3620717。

十、其他说明

根据《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0]123号)的有关要求,凡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如: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等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市场准入控制的企业,已获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都要积极组织质量人员参加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特别是在关键质量岗位上的人员,必须具备质量专业职业资格。

凡是中国名牌产品、省级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以及国家级和省级质量管理先进企业、质量管理奖(含产品质量奖)企业,其质量人员要有一定比例获得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质量人员持证(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上岗是获得省级以上名牌产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的重要条件。

根据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规定,应届本科生可以参加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附件: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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