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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上半年四川自考免考及更改考籍等申请受理通告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1月26日]  【

关于2016年上半年受理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及更改考籍等申请的通告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6年上半年课程免考及更改考籍申请工作即将进行,为确保工作顺利实施,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受理申请时间

  2016年3月2日~8日期间工作日(具体工作时间以当地招生考试办公室公布时间为准)。

  符合我省课程免考政策以及需更改考籍的省内在籍考生,请持申请免考或更改考籍的相关材料,到准考证号注册地招考办或高校自考办提出申请。

  逾期,本次将不予受理。

  二、在籍考生更改考籍的相关规定、要求

  (一)更改考籍是指因报名注册的考生个人信息有误,需进行更正,主要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民族、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等。电子相片一经采集,原则上不得更改。在办理毕业证书期间,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发现考生照片不符合要求,且下达了《毕业申请未通过通知单》(照片问题)的考生,可以到准考证号注册地招考办、高校自考办申请更换照片。

  (二)在籍考生申请更改考籍需提交的材料:

  1、填写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考籍申请表”2份(附件1)

  2、姓名中个别字音同字不同的更改:出示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相应复印件2份。

  3、因公安机关更改户籍信息,需要申请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考籍信息的:出示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供相应复印件2份,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更改户籍证明,加盖当地公安机关户口专用印章(红印)、并有经办人签名。

  4、性别、民族的更改:出示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相应复印件2份。

  5、县(市、区)招考办、高校自考办因工作原因造成考生考籍注册信息有误需要更改的。由县(市、区)招考办或高校自考办提交书面材料,说明情况,并由经办人、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三)在籍考生申请更换照片需提交的材料:

  1、填写好的“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换照片申请表”2份(附件2)。

  2、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毕业申请未通过通知单》(照片问题)。

  3、考生须本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到准考证号注册地招考办或高校自考办办理,并提交复印件各2份。

  4、由市州(高校)自考办打印并盖章的考生学籍表1份。

  5、考生本人着正装免冠浅蓝底标准证件电子版照片(文件名:准考证号.jpg)1份。

  三、申请办理课程免考的相关规定、要求:

  (一)课程免考是指考生将已经通过的考试课程成绩,按照自学考试的有关规定,顶替需要考试的相关专业的课程。

  省内转免考是指我省在籍自考生将原准考证考籍内课程合格成绩转移至另一准考证考籍内。在办理课程合格成绩转免考成功后,原准考证号考籍内将不再有该课程合格成绩。

  (二)获得教育部颁发或认可的有关证书者,其证书必须能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http://chaxun.neea.edu.cn/examcenter/main.jsp)上查实,方能按相关规定申请自学考试课程免考。

  (三)申请办理课程免考的在籍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好的“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2份(附件3)。

  2、申请课程免考的考生须本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到准考证号注册地招考办或高校自考办办理并提交相应复印件各2份。

  3、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生,须出示毕业证书原件,并提交毕业证书及相应的学籍档案复印件2份。凡提交的毕业证书不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实(网址:http://www.chsi.com.cn/)的,不予受理其免考材料。肄业生、结业生必须出示证书原件及原高等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提供相应的学籍档案。考生的学籍档案以出自于该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或原学校教务部门)的材料为准。材料必须注明:“其材料确系XXX人事档案或学校学籍档案的原始复印件”(若学籍材料复印件有数张,则每张均应有考生的姓名或由复印单位盖章),加盖公章(红印),经办人签名。

  4、获得教育部颁发或认可的有关证书者,申请课程免考时应出示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

  5、在2016年之前将外省考籍档案转入我省的考生,应提供转考介绍信(或证明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受理考籍更改、课程免考申请的流程

  (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准考证号注册地招考办或高校自考办提出申请。

  (二)准考证号注册地招考办、高校自考办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政策、材料合格的考生申请,予以受理。

  (三)省教育考试院将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终审,并将审核结果及时向考生准考证号注册地招考办或高校自考办反馈。

  五、其它注意事项

  (一)申请更改报考专业编码、课程专业编码(附件4)与受理课程转免考申请同一时间进行。受理考生毕业申请期间不再开展更改报考专业编码、课程专业编码及更正民族信息的工作。

  (二)申请更改报考专业编码、课程专业编码应在毕业论文答辩之前提出。考生只能在申请毕业的专业中完成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论文成绩一经上报后,该课程的专业编码不得更改。

  (三)教育部考试中心自2016年起全面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省际电子转考。我省为做好省际电子转考工作,将进行系统调试,2016年上半年我省暂不开展受理考生省际转考申请工作。若考生在2016年以前,已经成功将外省考籍档案转入我省的,可持转考介绍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准考证注册地招考办、高校自考办办理免考申请手续。

  (四)教育部颁发的非学历证书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课程一览表见附件5。

  (五)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相关附件。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更改申请表

  附件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换照片申请表

  附件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

  附件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报考专业编码、课程专业编码申请表

  附件5: 教育部颁发非学历证书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课程一览表

责编:liujia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