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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宣传工作的通知

来源: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 [ 2011年9月13日 ] 【大 中 小】

关于做好2011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今年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创立30周年,为抓住这一契机,广泛宣传自学考试30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更好地推动自学考试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宣传工作的通知》(考委办函〔2011〕52号)精神,现就做好2011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以“继往开来,改革创新,科学发展,再创辉煌”为主题,集中展示陕西自学考试30年的辉煌成就,宣传其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扩大自学考试社会影响,推动自学考试事业健康发展。

二、主要工作

1.突出特色,发掘典型,组织编撰自学考试宣传文章,力争在重要报刊媒体上发表。

2.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电视等媒体,多形式、全方位开展自学考试宣传周活动。广泛宣传自学考试制度的特点和政策规定以及在满足社会多样化学习需求方面所提供的服务措施等。

3. 搜集、整理陕西省自学考试大事记和具有重大意义的宣传照片,全力配合全国考办举办自学考试30周年成就展、出版宣传画册等工作。积极配合全国考办制作自学考试电视宣传片或专题电视节目、开设自学考试30周年宣传网页、开展自学考试在线访谈等活动。

4. 配合全国考办编辑出版《学习改变命运》第四辑。以全国考办所评选的“全国十佳自考生”、“全国单项优秀自考生”为原型,搜集、整理获奖者事迹材料,并按要求及时报送(具体要求见附件)。要借机广泛宣传优秀自考毕业生的突出事迹,鼓励更多的有志之士加入到自考的行列中来。

5.积极开展评优活动。配合全国考办开展纪念自学考试30周年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各市(区)自考办要高度重视2011年自学考试宣传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方案,狠抓落实。并组织辖区内主考院校和助学单位积极主动地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为推动自学考试事业的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当地经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请各市(区)将开展自学考试宣传工作方案于9月20日前报省自考办自学考试处。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   

附件:

全国考办《学习改变命运》(第四辑)征稿函

报告文学集《学习改变命运》业已出版三辑,她以自考生的平凡故事,展现广大自考生的精神风采;她是自学成才标兵的典型报告,更是中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壮丽篇章;她以或细腻或恢宏的笔触,展现千百万自考生的自学精神,成为全国自考生的励志读本。

为了进一步挖掘典型,全国考办拟编辑出版《学习改变命运》(第四辑)。希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办及解放军自考办以“全国十佳自考生”、“全国单项优秀自考生”为原型,整理获奖者先进事迹材料按以下要求报送:

一、来稿要求

1.撰写体例为报告文学;2.事例典型,形象生动,语言活泼;3.字数在5000字左右;4.文章要求纸质与电子版各一份;5.随文附生活照、工作照各一张;6.交稿时间截止为2011年9月20日。

二、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东湖路147号《学习改变命运》编辑部

邮编:430077

电子邮箱:pengliang@hbee.edu.cn

联系电话:027—68880382

联系人:彭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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