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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专科)自考招生计划
所属门类经济类专业层次专科毕业学分76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能够从事金融实际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基本要求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熟悉金融法规;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操作能力。
实践性环
节及要求
含实验的课程及实验所占学分:计算机应用基础(2)。
开考省市及
课程安排
·河南 ·上海 ·天津 ·湖南 ·浙江 ·北京 ·安徽 ·福建 ·山东 ·广东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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