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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对2011年4月份自考违纪考生依规进行处理

来源:考试网 [ 2011年5月17日 ] 【大 中 小】

为端正考风、严肃考纪,江西省教育考试院16日发布对2011年4月份自学考试违纪考生处理决定。据介绍,江西省在该考试中查实各类违纪考生300人,其中52人因代考和使用假身份证作弊,本次考试全科成绩被判零分并禁考3年。

据了解,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日前召开了2011年4月份自学考试违纪考生处理会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黄继晏,江西省教育纪工委副书记乔金霞,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纪检书记雷杰华,各设区市招考办主任、专干,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党群处、自考处有关人员参加会议。中 华 考 试 网

江西省2011年4月份自学考试违纪考生处理会议上,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处长刘海涛通报了本次考试组考和阅卷的基本情况以及考生违纪情况。本次考试共查实各类违纪考生300人,其中代考和使用假身份证的52人。

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52人因代考和使用假身份证作弊,本次考试全科成绩被判零分并禁考3年;140人因夹带、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本次考试全科成绩被判零分;有108人因其他情况违纪,本次考试单科被判零分。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黄继晏要求,各设区市招考办以及主考学校要切实加强对考生进行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维护良好的考风考纪,确保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和自学考试的社会信誉。

责编:Li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