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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2011年上半年自考毕业办理须知

来源:考试网 [ 2011年5月13日 ] 【大 中 小】
   一、办理时间

  我市考生(含县市区考生)2011年上半年自考毕业证将继续实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上半年网上申报时间: 5月23日~6月1日,现场确认时间: 6月1日~6月3日;下半年网上申报时间: 11月23日~12月1日,现场确认时间:12月1日~6月4日(下半年办理时间若有变化将另行公布)。

  二、申报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包括毕业考核、实

验、实习及技能考核);

  3、课程免考、顶替及转考符合规定。外省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请毕业(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

  4、如有考试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年限。

  三、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宜昌市教育招生和考试办公室网站(网址:www.hbyczk.com),进入自考毕业生网上注册系统,凭准考证、身份证及姓名进行注册。

  四、核实信息

  考生通过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信息注册页面,考生网上核实基本信息,如果系统记录不完整、不准确,则按步骤进行修改并确认(准考证、姓名和考生类别除外)。

  考生核对考试成绩一览表,如果系统显示“计算机预审通过”——可申请毕业,则打印《毕业生申请表》并签名;如果系统显示“计算机预审未通过”,考生需自行核对系统提示的剩余课程,如果上述课程存在课程顶替,或计算机系统记录不完整的情况(系统中历史成绩缺失或不符合),仍可继续申请毕业,并打印《毕业生申请表》,提供相关成绩的课程合格证书,到现场确认时予以核实;否则,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五、现场确认

  县(市、区)的考生凭《毕业生申报表》到当地自考办领取《考生考籍档案》。然后携带《毕业生申报表》、《考生考籍档案》(城区考生携带《毕业生申请表》)及以下材料到宜昌市教育招生和考试办公室自考科(体育场路27号,教育局大楼2002室)进行信息确认:

  1、蓝底彩色近期登记照(2寸)两张(照片背面要用铅笔注明准考证号及姓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必须清晰);

  2、全部《课程合格证书》;

  3、办理了转免考的考生需提交转免单;

  4、PVC卡12位号准考证(专本套读同一准考证的考生,还需提供准考证复印件,并由档案所在地自考办签章);

  5、更换姓名的考生,必须以电子档案姓名申请毕业,同时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曾用名证明;

  6、对于申请独立本科段毕业的考生,需出具国家承认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考生若遇不清楚的问题也可与宜昌市教育招生和考试办公室自考科或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联系,宜昌市教育招生和考试办公室自考科联系电话:0717—6441069,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联系电话:027-68880323。

责编:Li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