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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细则

来源:华课网校  [2018年8月13日]  【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细则

  各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省农垦总局及各农、林管局招考办,各主考学校:

  按照全国考办计算机考务考籍系统管理的统一要求,自学考试的管理模式已从原来的专业管理改变为课程管理,我省现阶段的管理办法已不适应新的管理模式,有必要对原《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细则》进行修改。现将修改后的《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细则》印发给你们,望各招考办、各主考学校在今后的工作中遵照执行。

  附《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细则》

  二〇〇七年四月一日

  附: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自学考试考籍管理是一项严谨、复杂的管理工程。为了加强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籍管理工作,使其逐步走向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确保考试质量,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教育部下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6]3号的要求,结合我省自学考试考籍管理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承担的其它形式考试。

  第二章  管理体制与组织领导

  第三条 我省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在省招考办的统一领导下,实行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两种形式并存并最终过渡为只保存电子档案的管理方式。纸质档案由市(地)招考办负责管理,电子档案由省自考办负责管理。

  第四条 省级管理项目包括:计算机考籍总库的全部信息、电子档案、毕业证书名单、专业证书名单、违纪考生名单、转考考生原始登记名单、定期对各市(地)考籍管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市(地)级管理项目包括:建立考生的电子档案(含转考、合档等工作)、毕业生名单、转考考生登记名单;主考学校管理项目包括:实践性环节课程的考核成绩,由主考学校负责考核的课程考试的成绩,毕业生名单等。

  第五条 纸质档案管理在市(地)招考办领导下,由市(地)招考办设专人负责管理;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和由主考学校负责考核的课程成绩在主考学校自考部门的领导下,由主考学校自考办设专人负责管理。各市(地)管理考籍档案人员和主考学校课程考核成绩管理人员的名单,上报省招考办备案。计算机考籍总库由省招考办设专人管理。

  第三章  成绩管理

  第六条 省招考办统一管理全省自学考试的成绩,并负责每次考试成绩录入工作,通过“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将考试成绩下发到各市(地)招考办的考籍总库中,各市(地)招考办负责向考生公布的成绩,考生也可以在网上查询考试成绩,网址:www.lzk.hl.cn 。

  第七条 实践性环节考核由主考学校具体组织实施省招考办负责指导、监督,考核结束后,由考核学校负责将成绩数据上报省招考办审核备案,考核成绩由主考学校自考办负责向考生公布,考生也可以在网上查询考试成绩,网址:www.lzk.hl.cn  。

  第八条 我省合格课程有效期为八年,具体执行办法见《关于对自学考试“合格课程有效期为八年”的补充说明》。

  第九条 考生可在每次成绩公布后十个工作日内,向报名的招考办提出“成绩复合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第四章  建 档

  第十条 考籍档案管理是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我省的管理方式分为两种: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包括:有效期内考生的合格试卷、《考生登记表》、考试期间的奖励与处分记载、实践环节报告单。免考审批表等;电子档案包括:考生自然信息、考生考试成绩信息、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信息、免考和本科资格审查信息、考生诚信记录、考生毕业信息。

  从2004年10月开始,我省不再为考生建立纸质档案。

  第十一条 各市(地)招考办按照计算机考务考籍系统的要求,凡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即为其建立电子档案,电子档案由省自考办负责管理,电子档案数据以省自考办考籍总库为准。

  第十二条 从2004年10月开始,全省的考务考籍管理已实现计算机系统管理,对及格成绩和违纪成绩的处理,计算机考务考籍总库将依据《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科目考生笔迹确认及答题卡》和《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缺考违规记录表》做相应的处理,并将有效数据保存在计算机考务考籍总库中。

  第十三条 存放纸质档案的档案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建立档案室管理制度,档案室条件应做到通风、防潮、防火、防盗,配备电子监控设备,要存放一定数量的防火器材,做到安全、保密。

  第五章  日常管理

  第十四条 课程免考及本科资格审查

  (一)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符合免考条件的,应办理免考手续;符合本科报考条件的,应办理本科资格审查手续。

  (二)考生应在每次考试报名期间,在受理报名的招考办办理免考或本科资格审查手续,并出示相关信息的证明材料,填写一张《黑龙江省自学考试免考与本科报考资格审查填涂表》,市(地)招考办根据《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规定》及本科报考条件规定审核同意后,报省招考办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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