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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招生考试院2020上半年自考毕业申请通知

来源:贵港市招生考试院  [2020年6月8日]  【

  广西贵港市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公告

  一、考生申请毕业时间及办法

  本次毕业申请分网上申请和现场确认两个环节,时间自2020年6月3-17日。

  (一)网上申请时间:2020年6月3日9:00至6月11日24:00,逾期不予补办。考生登录广西自学华课网校上系统,在“毕业管理”—“毕业申请”中,按照网上提示步骤逐步完成申请工作。

  (二)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6月12-13日。

  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1066号贵港市招生考试院307室

  咨询电话:0775-4573822

  (三)毕业申请受理范围:社会考生。考生申请本科毕业所对应的主考学校,必须与其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学校相一致。

  二、办理毕业申请有关要求

  (一)申请办理本次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在网上申请并通过系统初审合格后,只需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即可。经系统初审未通过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请拨打电话咨询了解以便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毕业证书领取:2020年7月13-17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我院领取毕业证,不得代领,我院将按考生要求寄送档案袋到相关单位。考生务必按时领取毕业证,并现场核对毕业证书上和考籍档案中姓名、身份证号、照片、专业名称及学历层次等基本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三、申请本科毕业考生前置学历审核办法

  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在毕业申请系统进行前置学历校验。没有通过前置学历校验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给我院核验,并附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件1)。2001年以前毕业的考生,提交前置学历认证报告(附件2)(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

  (二)前置学历毕业证书上的个人信息(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和本人现在身份信息不符的,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及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是前置学历毕业院校弄错的,须毕业院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四、毕业证明书申请办法

  本次毕业资格审核期间,同时受理考生因遗失、损坏自学考试学历证书提交的办理毕业证明书申请。考生在网上毕业申请期限内登陆广西自学华课网校上系统,在“毕业管理”—“毕业证明书申请”中,按照网上提示步骤逐步完成申请工作,于6月15—17日到我院307室现场确认。

  五、2020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论文答辩申请办法

  本次毕业申请开放期间,同时受理社会考生参加2020年下半年毕业论文答辩的相关申请。考生在毕业申请期限内登陆广西自学华课网校上系统,在“毕业管理”—“毕业论文答辩申请”中,按照网上提示步骤逐步完成申请工作,考生须留下正确的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主考学校及时联系。

  六、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有关规定(摘录)

  (一)考生基本信息

  1.考生申请毕业时使用的姓名,必须与目前使用的身份证件上姓名相一致。考生在通过所有课程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姓名。如果在报考过程中更改姓名的,必须及时到当地考区办理信息更正申请,且以新的姓名报考并通过至少一门以上统考课程的考试,方可申请毕业。

  2.考生的证件号码由于公安部门原因需要更正的,也按第1点办法提交更改申请,如只是身份证号单纯升位,各送审单位进行更正后再打印毕业生登记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在毕业资格审核过程中,不再更改考生身份信息,如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身份信息与考生实际不相符,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

  3.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相片要求为免冠蓝底或白底相片,考生需穿着有领衣服照相,成像区中头上部、头部、肩部的比例为1:7:2。对于不符合毕业证书电子注册要求的照片,必须在现场确认阶段重新上传考生照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在毕业资格终审过程中,不再更换考生照片,如考生照片不符合要求,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

  (二)专业计划及课程成绩

  1.毕业资格审核除了停考专业沿用旧专业名称申请毕业外,其他专业一律按照新专业名称申请毕业。专业计划及课程顶替公布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

  2.考生参加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和00051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课程的考试,还必须参加相应的上机考试,即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和00052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实践),笔试和机试的考核合格后,才算通过该门课程的考试。

  3.考生同一身份证件号码对应有多个旧考号的,可通过关联准考证号方式下载历次合格成绩;考生201910批次前的外省转入课程合格成绩,可通过转考关联下载转考合格成绩;考生持2010年以前纸质免考课程单科合格证及无法下载但已出示真实有效凭据的课程合格成绩,可通过手工添加功能完成课程及合格成绩录入,手工添加成绩须将纸质凭据附上。

  (三)自学考试毕业数据信息

  1.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中的信息,须包括考生在本专业中通过的所有课程成绩,含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等成绩,同时应把系统中不属于本专业的课程信息删除。衔接考生考试计划外的实践与应用课程成绩,不需要录入系统,但必须上报相应的纸质成绩单供审核。

  2.自学考试毕业登记表中,社会考生不再需要工作单位或社区对其毕业资格进行审核盖章,由设区市自考办审核盖章。

  七、其他事项

  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应提前致电我院咨询毕业申请现场确认事宜,避免人员聚集。现场确认时,请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做好个人防护,自觉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附件: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本)

  2.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样本)

  贵港市招生考试院

  2020年6月4日

  附件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本)

  附件2: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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