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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南宁市自考毕业申请办理须知

来源:南宁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18日]  【

  2019年下半年南宁市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须知

  一、为了节省考生的时间和费用,建议考生就近到广西区内设区市自考办办理毕业申请手续。各市自考办办理自考毕业申请的程序和时间不一定相同,请在办理前向有关市自考办了解清楚。

  二、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请

  1、考生请于2019年12月3日前自行登录广西自考考生报考平台,点击页面上方的“毕业管理”,再点击“申请毕业”进入申请界面,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网上申请。请考生务必准确填写自己的个人信息,确保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身份信息与考生实际相符,否则后果自负。广西自学华课网校上系统的网址是广西自考考生报考平台(网址:http://218.65.204.251:8001/login/index.html )

  2、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将在申请时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完成前置学历校验,请考生务必准确填写自己的学历相关信息。如果考生前置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现场办理时须携带前置学历证书原件及与之相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见附件1)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见附件2)。

  3、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相片要求为免冠蓝底或白底相片,考生需穿着有领衣服照相,成像区中头上部、头部、肩部的比例为1:7:2。请考生仔细检查自己网上系统中的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要求的,请于现场办理毕业申请时携带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件照,否则,将作为不合格处理。

  4、网上申请完成后,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办理手续。

  (二)现场办理

  1、现场办理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9年12月3日—4日

  (2)地点:南宁市招生考试院

  (3)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生路维新街南一里9号。

  2、现场办理的流程

  (1)登记考生信息;

  (2)领取“毕业生登记表”草表一份供考生核对;

  (3)初审毕业材料;

  (4)领取“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核对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

  (5)领取档案袋等材料,按照要求现场填写相关内容后,将所有材料一并上交。

  三、领取毕业证

  请考生本人于2020年1月13日凭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按时领取,且领取时务必认真核对毕业材料的相关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四、所需核验与上交的材料

  办理专科毕业手续所需的材料为:(一)、(二);

  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所需的材料为:(一)、(二)、(三)。

  (一)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仅用于核验)。

  (二)自考网上系统无法查到成绩的科目需提供单科合格证或免考合格证,从外省转入成绩的考生须提供转考凭证且在广西自考网上系统的“外省转入信息查询”中能查到相应的成绩(核验后上交)。

  (三)网上系统未能通过前置学历校验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大专或大专以上的毕业证原件(仅用于核验)。

  2、与材料(三)的学历证书原件相对应的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1份(有效期内)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1份(核验后上交)。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下载打印,注册备案表超过验证期的无效。无法在学信网上查证学历的考生请及时到省级认证部门(学历认证可以登录学信网进行网上申请)办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广西办理学历认证报告”的现场申请机构为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71-3839583、3859813。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自本次毕业申请起,除了停考专业沿用旧专业名称申请毕业外,其他考生都须按照新的专业代码、名称及考试计划参加考试和申请毕业,详情请参看广西招生考试院发布的《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设置和调整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的通知》, 此通知的网址是:https://www.gxeea.cn/view/content_1148_24986.htm

  (二)考生须按申请毕业专业的《考试计划》考完全部应考课程且成绩合格。

  (三)有实践环节要求的专业,考生必须完成上机实践考试或实践报告、实习等环节;本科专业的考生论文答辩或毕业设计必须取得合格以上成绩。

  (四)考生申请毕业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等有关信息必须与目前使用的身份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一致,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毕业申请。如考生有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必须在现场审核毕业材料三个月前到南宁市招生考试院自考办办理更正手续。考生通过所有课程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姓名;如果在报考过程中更改姓名的,必须及时到当地自考办办理信息更正申请,且须以新的姓名报考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考试。办理姓名更正手续时,需交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户口簿原件和户口簿姓名变更登记页复印件;办理身份证号更正手续时,需交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派出所证明。

  (五)部队、武警的考生,原使用军官证号码、士兵证号码、警官证号码参加自考的,须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办理居民身份证,凭居民身份证办理毕业,并且在现场审核毕业材料三个月前到南宁市招生考试院办理身份证号码更正手续。

  (六)有院校沟通课程(即校考课程)及专本衔接的考生,必须到该专业所对应的主考学校办理毕业手续。

  (七)本次不受理义务教育专业(B040125,独立本科段)考生的毕业申请。

  (八)自考护理学专业(包括专科和本科)的考生不能到地市自考办办理毕业申请手续,须到主考学校办理毕业申请手续。

  (九)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不能到地市自考办办理毕业申请手续,须到广西警官学院办理毕业申请手续。

  (十)我区从2011年元月起,00012英语(一)、00015英语(二)、00022高等数学(工专)、00023高等数学(工本)等4门课程由必考课改为选考课,不选考以上四门课程考试的考生,可选择自治区自考办指定的选考课程目录内的课程予以顶替,但选择顶替的课程的学分总和必须大于或者等于被顶替的课程的学分,有关文件参看公告后的附件3。

  (十一)自考专科毕业生,在申请自考本科毕业时,已于之前办理通过自考毕业时使用过的合格课程成绩不能再作为申请自考本科毕业的课程成绩使用。

  (十二)有部分课程在外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的,必须在申办毕业手续前将外省的自考成绩转入广西。否则,不能在广西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根据广西自学考试相关规定:

  1、从外省转入广西的考生,须充分了解广西各专业的课程设置,并按广西的专业课程设置继续参加考试或办理毕业。

  2、从外省转入广西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方可在广西办理相应专业毕业申请:如果申请的是专科专业,则必须在广西实际考试取得不少于5门课程的合格成绩;如果申请的是本科专业,则必须在广西实际考试取得不少于4门课程的合格成绩。

  3、办理转考的详细说明请参看自治区自考办文件《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电子转考工作的通知》 ,此通知的网址是:http://www.gxeea.cn/view/content_1148_20014.htm

  下载 :1.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本)

  2.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样本)

  3. 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和数学等课程由必考课改为选考课有关事项的通知

  南宁市招生考试院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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