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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2011上半年自考申请毕业通知

来源:考试网 [ 2011年6月16日 ] 【大 中 小】

各助学机构:

  广州市2011年上半年自学考试独立办班、高职高专沟通班、面向农村专业、中英合作专业的考生(由助学机构集中组织收表、集中发证的考生)集体办理毕业初审工作将于6月17-19日进行,考生于初审前可个人或由助学机构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stegd.edu.cn/selfec )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助学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广州市招考办缴交所需材料进行初审(特别提醒:本通知只适合助学机构集体组织办理毕业的考生,非集体组织办理毕业的助学机构考生请到各区、县级市考办办理申请毕业登记)。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毕业必须具备的条件

  1、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2、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3、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4、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5、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6、如申请的专业有特殊要求,必须达到该专业条件要求。

  7、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二、办理时间

  1、毕业登记 6月15—19日集体办理的考生个人或助学机构上网申请。

  2、毕业初审 6月17—19日到广州市建设六马路16号三楼进行毕业初审,时间安排见附件1。

    附件:

 1、广州市2011年上半年独立办班、高职高专沟通班、面向农村专业、中英合作专业的考生集体办理毕业申请登记、初审及交表时间安排

 2、自学考试(集体办理)申请毕业须知

责编:zhaol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