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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2011年上半年自考毕业生资格审查及领证细则

来源:考试网 [ 2011年5月13日 ] 【大 中 小】
蚌埠市2011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资格审查及领证工作细则

一、自考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安排:

1、社会类自考毕业生资格审查时间:5月26日--27日。

审查地点:市、县自考办。

蚌埠市自考办:3910650、3910651;

怀远县自考办:8012158;

五河县自考办:5054602;

固镇县自考办:6022556;

2、自考二学历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由考生所在院校的自考部门负责。其中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二学历自考毕业生的审查工作由蚌埠市自考办负责,该校二学历自考生于5月26日—27日到蚌埠市自考办办理毕业申请。

二学历自考毕业申请受理时间:5月26日--27日。

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高校自考部门。

安徽财经大学自考办:3063698;

蚌埠医学院招生考试处自考科:3179690;

蚌埠学院自考办:3177571;

二学历高校集体上报数据、档案材料的时间:5月28日上午。

3、三县自考生在考籍所在的县自考办办理毕业申请;委托开考专业(监所管理专业、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到委托开考单位办理毕业申请。受理时间:5月26日—27日。

三县及委托开考专业集中到市自考办办理时间为:5月28日上午。逾期不再办理,责任自负。

4、各受理单位必须加强考生申请材料的管理,做好材料的审查、验收、保管、交接等工作。

5、申请材料及手续不全、有疑难问题的考生本次不予受理。省外成绩未办理转入手续的考生本次不予受理。

二、考生申请毕业必备条件及注意事项:

1、申请自考毕业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毕业申请手续,不得代办。

2、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

3、考生本人持所有自考新(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没有及时换带有条型码的准考证的老考生此次不能申请毕业,必须通过换发带有条型码的准考证后,在下一次进行办理。

4、有关专业还须交相关课程的实践环节成绩合格证原件。

5、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还须交验专(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并交验毕业论文成绩合格证原件。

6、十个师范本科教育类专业申请毕业的考生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无“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应有“英语(二)”的合格成绩方可申请毕业。

7、考生有符合免考课程要求的,须携带相关材料并填写《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已经放在本通知的附件2中,请申请2011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的符合免考条件考生自己下载打印,并按备注要求用黑色水笔认真填写。)

考生申请免考按照《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暂行规定》(皖考委[2006]05号)、《关于2010年下半年自考毕业生审档有关问题补充说明的函》(皖招考函[2010]206号)文件的要求进行办理。

8、委托开考专业的《毕业生登记表》需经由主管部门盖章。

9、《毕业生登记表》必须用黑色水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涂改无效,遗失不补。《毕业生登记表》(A3)表中单位鉴定栏必须由所在单位写好对毕业生的品德鉴定后,加盖人事部门的公章或党委总支公章。手工填写的《毕业生登记表》(A3)和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A4)共4页,由考生交本人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保管存档。

10、2011年7月18日—19日考生可以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毕业申请受理单位领取2011年上半年《自考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及《电子注册证明》。必须由考生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不得代领。

责编:Lisa